統建房

統建房是指1973年——1986年期間,由國家計委、國家建委、財政部投資、撥款,組織統一建設、管理的,按國家投資指標(包括“三材”指標)劃撥,使用的住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統建房
  • 分類:解困房,集資房房改
  • 分配:中央單位
  • 組織單位北京
解困房,集資房,房改房,安置房,

解困房

指政府為解決本地城鎮居民的住房困難,專門修建的用於解決特別困難戶的擁擠住房問題的住房。

集資房

一般由國有單位出面組織並提供自有的國有劃撥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國家予以減免部分稅費,由參加集資的職工部分或全額出資建設,房屋建成後歸職工所有,不對外出售。產權也可以歸單位和職工共有,在持續一段時間後過渡為職工個人所有。屬於經濟適用房的一種。是指改變住房建設由國家和單位全包的制度,實行政府、單位、個人三者共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進行住房建設的一種辦法。職工個人可按房價全額或部分出資,政府及相關部門在用地、信貸建材供應、稅費等方面給予部分減免。

房改房

又可以叫做已購公房,是指享受國家房改優惠政策的住宅。即居民將現住公房以標準價成本價扣除折算後(舊住宅還要扣除房屋折算)購買的公房。房改房又分為成本價、標準價(優惠價)、央產房等類型,每種類型的房屋交易方式都有所不同。屬於部分產權。

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隨著城市建設發展步伐的進一步加快,政府儘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斷滿足拆遷戶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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