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應記載事項

絕對應記載事項,是指匯票簽發時必須記載的事項,欠缺絕對應記載事項的,票據無效。其具體包括: 1、表明“匯票”的字樣;2,,無條件支付的委託; 3、確定的金額,即無條件支付的確定的金額,金額的記載應以中文大寫和數碼同時記載,二者必須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據無效;4、付款人名稱; 5、收款人名稱;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簽章。

其具體包括: 1、表明“匯票”的字樣;2,,無條件支付的委託; 3、確定的金額,即無條件支付的確定的金額,金額的記載應以中文大寫和數碼同時記載,二者必須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據無效;4、付款人名稱; 5、收款人名稱;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簽章。簽章為簽名、蓋章或者簽名加蓋章。法人和其他代表人或者其使用票據的單位在票據上的簽章,為該法人或者該單位的蓋章加其法定代授權的代理人的簽章。在票據上的簽名,應當為該當事人的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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