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意識

絕對意識(Absolute consciousness)指的是沒有摻雜任何其他東西的概念的想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絕對意識
  • 外文名:Absolute consciousness
詞語解釋,介紹,

詞語解釋

先從語言上理解這句話。“絕對”是一個沒有摻雜任何其他東西的概念,只對事物本身來說,沒有任何其他元素在裡面。“意識”指的應該就是想法,精神層面的,是與物質相對應的,看不見摸不著的。同樣,唯物論的基礎是物質決定意識,當“絕對意識”一出,就否認了這一點,也就是說,你的某個想法是沒有收到外界任何因素印象的,絕對憑自己的想像而來。可能,對於我這個唯物論者,並沒有絕對意識。

介紹

一、從起源上看,意識是物質世界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 二、從生理基礎上看,意識是人腦的機能。三、從內容上看,意識是客觀存在的主觀映象。僅僅把意識理解為人腦的機能,並不能完全說明意識本身。因為人腦只是思維的器官,並不是思維的源泉。意識是對客觀存在的主觀映象,是人腦對客觀世界的反映過程,是對外界輸入信息不斷加工製作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沒有外界的信息輸入,就不會有意識的產生。但人腦並非是一塊“白板”,並非只對外界作機械的應答,而是要用主觀的反映形式對外界信息進行加工,對外界信息進行能動的改造,從而實現主觀與客觀的統一。馬克思指出:“觀念的東西不外是移入人的頭腦並在人的頭腦中改造過和物質的東西而已。”意識活動中的主觀與客觀的統一,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分析: 第一,從意識的主觀形式和客觀內容來看,意識是由各種反映形式共同組成的完整體系,它包括感覺、知覺、表象等感性認識和概念、判斷、推理等理性認識。感性形式和理性形式都屬於人的主觀世界。但是,無論感性認識所反映的事物的外部現象還是理性認識所反映的事物的內在本質,都是客觀存在的。第二,從意識的主觀差別和客觀根源來看。對於同一對象或同一客觀過程,不同的人、不同的主體會有不同的反映,存在著反映速度的快慢、數量的多少、程度的深淺等區別,這表現了意識的主觀性。但是,究其原因,這種情況無非是先天素質和後天社會實踐的差異所形成的。而無論是哪一種原因,或者是兩種原因兼而有之,都可以從物質的過程得到說明。第三,從意識的主觀特徵和客觀基礎看。意識的主觀性不僅表現為主觀映象只是對客觀對象的近似真實的摹寫,而且還可能表現為同現實似乎毫不相干的虛幻的、荒誕的觀念形態。但是,這種歪曲虛假的主觀映象,仍然是對於客觀對象的反映。即使荒唐的宗教觀念也不是憑空產生的,而是有其客觀基礎的,它不過是把自然界和自然力神化,或是使人間的力量具有超人間的威力罷了。人的意識不管主觀的色彩多么濃厚,不管披上什麼樣的神秘外衣,它歸根到底有著自己的客觀“原型”。四、從總體上看,意識不等於認識,因為意識包含著知、情、意三者的統一。“知”指人類對世界的知識性與理性的追求,它與認識的內涵是統一的;(認識:實踐基礎上主體對客體的能動反映。)“情”指情感,是指人類對客觀事物的感受和評價,它表現為熱愛、仇恨、嚮往、遺憾、滿意、不足以及對自身喜、怒、哀、樂等的心理體驗、心理活動;“意”指意志,是指人類追求某種目的和理想時表現出來的自我克制、毅力、信心和頑強不屈等精神狀態。意識作為人類知、情、意的精神結晶,也就不同於一般的心理,而是高度理性化和理想化的心理,這就使它與動物心理區別開來。通常我們把意識的含義理解為與“精神”相同,如物質與精神的關係也可稱為物質與意識的關係。五、從意識活動的各個層次上看,又可以作各種不同的區分:首先,從意識活動的主體看,意識可區分為社會意識、群體意識、個人意識。社會意識是對社會存在的總體反映;群體意識又可劃分為民族、階級、小團體、職業性的各種意識,它是由不同的主體不同的社會地位和立場所形成的對社會存在的反映;個人意識是由個人的實踐和社會地位所決定的具有個性特點的對社會存在的反映。其次,從意識的自覺性程度看,意識又可分為潛意識與顯意識。潛意識又叫無意識,它是潛藏於深處、未被喚起或不自覺反映的意識,是一種沒有意識到的意識;顯意識是人們自覺認識到並有一定目的控制的意識。人類的意識總是潛意識與顯意識的統一,在顯意識控制下的那些反映,只是與隨意行為有關的那些部分,而大量的不隨意行為則是由潛意識自發控制的。再次,從意識的發展角度看,意識又可分為傳統意識、現實意識、未來意識。傳統意識是人類從整個歷史發展、民族發展中繼承下來的意識,它已經自然而然地滲透於人們習慣的行為方式、生活方式、情感方式中,具有某種強大的慣性作用;現實意識是人們在現實的實踐和交往活動中所形成的意識;未來意識則是人們依據社會和實踐的發展趨勢而形成的面向將來的意識。傳統意識、現實意識、未來意識是每一代人在生活中必然遇到的三種意識,處理好三者的關係對指導人們的實踐活動具有重要意義。從與經濟結構的關係看,系統的、自覺的、定型化的社會意識可以區分為兩種不同的類型:一類是屬於社會上層建築的社會意識形式,通常稱之為意識形態,即觀念形態;另一類是不屬於社會上層建築的社會意識形式,可稱之為社會意識形式中的非意識形態部分,如自然科學、思維科學等。辯證唯物主義在肯定物質對意識的決定作用的前提下,又承認意識在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中具有巨大的能動作用。毛澤東說,“一切事情是要人做的”,“做就必須先有人根據客觀事實,引出思想、道理、意見,提出計畫、方針、政策、戰略、戰術,方能做得好。思想等等是主觀的東西,做或行動是主觀見之於客觀的東西,都是人類特殊的能動性。這種能動性,我們名之曰‘自覺的能動性’,是人之物的特點”。意識的能動作用具體表現如下:第一,意識活動的目的性和計畫性。人們在反映客觀對象時,總是基於實踐的需要,帶有一定的主觀傾向和要求,抱有一定的動機和目的。人的活動中預定的藍圖、目標、活動方式和步驟等,都體現著意識活動的目的性和計畫性。第二,意識活動的能動創造性。意識對世界的反映,是一個能動的創造過程。意識不僅能夠反映事物的外部現象,而且能夠由感性認識能動地上升到理性認識,反映事物的本質和規律。它不僅能夠“複製”當前的對象,而且能夠追溯過去,推測未來,創造一個理想的或幻想的世界。第三,意識活動對客觀世界的改造作用。意識的能動性不僅在於人們從實踐中形成正確的思想,更重要地表現在以這些正確的思想和理論為指導,通過實踐把觀念的東西變成現實,在自然界打下人類“意志的印記”。具體考察意識的能動作用,應該從質和量兩個方面加以分析。意識能動作用的質,就是它對客觀事物發展影響的性質,即促進還是阻礙客觀事物的發展。這是區別一切時代一切意識根本性質的標誌。正確的思想意識是如實地反映事物的本來面目(性質、狀態、發展規律等)。能指導人類實踐活動的展開,促進客觀事物的發展。錯誤的思想意識是歪曲的反映事物的本來面目。往往把實踐活動引入歧途,阻礙客觀事物的發展。意識能動作用的量的方面,是它影響客觀事物發展的程度深淺、範圍大小、時間久暫等等。意識只有通過民眾的實踐才能起作用,正如馬克思所說:“思想根本不能實現什麼東西。為了實現思想,就要有使用實踐力量的人。”因此,一種意識對客觀事物作用的大小,主要取決於它實際掌握民眾的廣度和深度。這就需要通過思想鬥爭使先進的意識戰勝落後的意識,樹立正確的思想意識,克服錯誤的思想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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