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郭愛
作品原文
修短有數兮,不足較也。 生而如夢兮,死者覺也。 先吾親而歸兮,慚予之失孝也。 心淒淒而不能已兮,是則可悼也。
創作背景
《明史·后妃傳》中載:“郭嬪,名愛,字善理,鳳陽人。賢而有文,入宮二旬而卒。自知死期,書楚聲以自哀。詞曰:‘修短有數兮,不足較也。生而如夢兮,死則覺也。先吾親而歸兮,慚予之失孝也。心而不能已兮,是則可悼也。”
清代陳天華
基本信息
作品名稱:絕命辭
作品原文
嗚呼我同胞!其亦知今日之中國乎?今日之中國,主權失矣,利權去矣,無在而不是悲觀,未見有樂觀者存。其有一線之希望者,則在於近來留學者日多,風氣漸開也。使由是而日進不已,人皆以愛國為念,刻苦學習,以救祖國,由十年二十年之後,未始不可轉危為安。
乃進觀吾同學者,有為之士固多,有可疵可指之處亦不少。以東瀛為終南捷徑,其目的在於求利祿,而不在於居責任[1]。其尤不肖者,則學問未事,私德先壞。其被舉於彼國報章者,不可縷數。近該國文部省有“清國留學生取締規則”之頒,其剝我自由,侵我主權,固不待言。鄙人聞之,恐事體愈致重大,頗不贊成。
然既已如此矣,則宜全體一致,始終貫徹,萬不可互相參差,貽日人以口實。幸而各校同心,八千餘人,不謀而合。此誠出於鄙人預想之外,且掠且懼。驚者何?驚吾人果有此團體也。帷者何?懼不能持久也。然而日本各報紙,則詆為烏合之眾,或嘲或諷,不可言喻。如《朝日新聞》等,則直詆為“放縱卑劣”,其輕我不遺餘地矣。夫使此四字加諸我而未當也,斯亦不足與之計較。若或有萬一之似焉,則真不可磨之玷也[2]。
近來每遇一問題發生,則群起嘩之曰:“此中國存亡問題也。”顧問題有何存亡之分?我不自亡,人孰能亡我者!惟留學生而皆放縱卑劣,則中國真亡矣。豈特亡國而已,二十世紀之後,有放縱卑劣之人種,能存於世乎?鄙人心痛此言,欲我同胞時時勿忘此語,力除此四字,而做此四字之反面:“堅忍奉公,力學愛國。”恐同胞之不見聽而或忘之[3],故以身投東海,為諸君之紀念。
諸君而如念及鄙人也,則毋忘鄙人今日所言。但慎毋誤會其意,謂鄙人為取締規則問題而死,而更有意外之舉動。須知鄙人原重自修,不重尤人。鄙人死後,取締規則問題可了則了,切勿固執。惟須亟講善後之策,力求振作之方;雪日本報章所言,舉行救國之實。則鄙人雖死之日,猶生之年矣。
諸君更勿為鄙人惜也。鄙人志行薄弱,不能大有所作為。將來自處,惟有兩途:其一則作書報以警世;其二則遇有可死之機會則死之。夫空談救國,人多厭聞,能言如鄙人者,不知凡幾!以生而多言,或不如死而少言之有效乎!
至於待至事無可為,始從容就死,其於鄙人誠得矣,其於事何補耶?今朝鮮非無死者,而朝鮮終亡[4]。中國去亡之期,極少須有十年。與其死於十年之後,曷若於今日死之,使諸君有所警動。去絕非行[5],共講愛國,更臥薪嘗膽[6],刻苦求學,徐以養成實力,丕興國家[7],則中國或可以不亡。此鄙人今日之希望也。然而必如鄙人之無才無學無氣者而後可,使稍勝於鄙人者,則萬不可學鄙人也。與鄙人相親厚之友朋,勿以鄙人之故而悲痛失其故常,亦勿為輿論所動而易其素志。鄙人以救國為前提,苟可以達吉普車之目的者,其行事不必鄙人合也。
作品注釋
[1]居責任:此處指承擔救國的責任。
[2]玷(diàn):白玉上的斑點。此處指恥辱。
[3]不見聽:不被聽取。
[4]“今朝鮮”二句:1904年日俄戰爭後,日本強迫朝鮮簽訂了《日朝新協約》。朝鮮名存實亡。
[5]去絕非行:去除與根絕不好的行為。
[6]臥薪嘗膽:用春秋越王勾踐典故。事見《史記越王勾踐世家》。
[7]丕:大。
作品賞析
該文選自陳天華投海前所寫的《絕命辭》。這段主要講述了作者在當時所以要以死“警動”同胞,激發愛國救國之心的意義。作者指出“今日之中國”,令人悲觀,並把救國的一線希望寄託於留學生。但他對留學生的狀況也頗感憂慮。因此他針對日本報紙所謂“放縱卑劣”的詆毀之言,大聲呼籲同胞“力除此四字,而做此四字之反面:堅忍奉公,力學愛國”,並決心以死來作為使同胞銘記此言的“紀念”,使自己的“救國”行為更加“有效”。其言之真切、其行之悲壯,感人至深。
作者簡介
陳天華(1875—1905),字星台,別號思黃,湖南新化人。1903年由新化實業中學資送日本留學,曾參與組織拒俄義勇軍。1904年與黃興告示在長沙組織華興會。1905年參與同盟會的籌建工作,曾任同盟會機關報《民報》撰述員。1905年12月他在東京參加抗議日本政府《取締清、韓留日學生規則》的鬥爭,憤而投海自殺,留下絕命書。
1903年至1904年曾編有《猛回頭》、《警世鐘》二書,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和語言,向廣大民眾宣傳愛國反帝的思想,鼓勵人民奮塌反抗,推翻賣國的清政府,在當時產生了巨大影響。1905年在《民報》上連載白話小說《獅子吼》,並發表政論文《論中國宜改創民主政體》。著作集有《陳天華集》,劉晴波、彭國肖編校本,1982年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