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主義地理學是地理學的一個重要流派。起源於上世紀70年代以前,是現代西方地理學三大流派之一,在地理研究過程中強調整體性的研究,反對孤立局部的研究;強調認識地理事物的內部結構,反對單純認識外部現象;在區位決策研究上,運用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關於勞動、資本、生產方式、勞動力等理論,作為影響區位決策的基本因素。
基本介紹
- 性質:西方地理學三大流派之一
- 起源:上世紀70年代以前
- 研究對象:地理學
- 方法:強調內部本質因素,反對表面現象
- 特點:運用馬克思主義理論
形成,研究方法,示例,
形成
一、結構主義哲學思潮的大融合——20世紀50年代至80年代中期
結構主義早在70年代之前就已經對人文地理學產生影響了,其代表人物是兩位無政府主義者皮特·克魯泡特金(Peter Kropotkin)和埃利茲·雷克白(Elisee Reclus)(R. J. Johnston, 1986)。
在這一時期,結構主義對人文地理學影響最大的要算結構馬克思主義,形成了人文地理學中的激進主義地理學派和馬克思主義地理學派,主要代表人物有哈維(D. Harvey)、邦奇(W. Bunge)和卡斯特爾(M. Castell)等。他們認為,人文地理學應首先對資本主義制度進行抨擊,並於1969年在克拉克大學創刊《對立面(Antipode)》,集中發表他們的見解,馬克思主義代表人物哈維於1971年開始撰文介紹該學派的基本觀點,並在其後出版的《社會公平與城市(Social justice and the city)》一書中做了系統的闡述(D. Harvey, 1973)。哈維指出:形成社會問題的原因非常深刻,只有馬克思主義才能對其作出合理的解釋並提出改革方案。該類馬克思主義地理學家認為:人文地理學不能歸納出空間行為的普遍規律,而是要尋求確定人類行為過程的經濟過程,並在特定的情形下去證明它。不能像實證主義地理學那樣認為某種原因一定會產生某種效果,恰恰相反,馬克思主義地理學認為經濟活動是人類活動有一定的方式,至於人們選擇哪一種方式則不可能從理論中直接得到,而只能在實例研究中去理解
二、結構主義方法論的復興——20世紀90年代以來
20世紀90年代以來,進入了結構主義地理學發展的第二個階段。在這一階段,結構主義地理學重新成為研究的熱點,不過一反常態,與第一階段的結構主義學派有很大的不同,人文地理學不再直接接受來自結構主義的哲學思潮,而是運用結構主義方法論在人文地理學中扮演重要角色,如艾米(A. Amin),格雷厄姆(S. Graham)等具有國際影響的地理學家的工作等(A. Amin & S. Graham, 1998)。
這一時期,這些學者均是在地理研究中廣泛運用結構主義方法論來分析問題,雖然他們又可能屬於不同的學派,如女權主義地理學派,後殖民主義地理學派等,但他們並不相互封閉,而是在不斷的進行交流與對話。女權主義經常運用結構主義的分析方法,強調社會建設中性別作用的重要性,用於解釋人的作用及廣泛的因果關係,也用於解釋人們的社會和空間經歷。這時的結構主義地理學不再具有系統的研究,並且不斷地發展和演化,組建走向成熟。結構主義的方法論框架真正滲透到了人文地理學的研究當中,並且在城市地里的研究中日益突出。
研究方法
1、在研究地理事物時,強調整體性的研究,反對孤立局部的研究。因為整體對它的部分在邏輯上有有限的重要性,孤立的部分本身是沒有意義的,部分只能在整體中得到它們的意義;
結構主義是一種整體主義,受有機論思維影響,強調整體性、集體性和社會性。結構主義地理學者認為,任何地理現象都是由許多要素(部分)構成的,這些要素相互依賴。在地理研究中,結構主義地理學者主張採用結構主義的方法,認為整體對它的部分在邏輯上有優先的重要性,孤立的各個部分本身是沒有意義的(夏基松,1998)。例如,20世紀60年代以來,先進的交通運輸、遠距離通信設備的完善,表面上看來,社會經濟和文化活動越來越不受空間地域鄰近及大城市集中等條件的約束,因此一些技術決定主義者就認為“城市將逐漸走向鬆散及解體”。事實上,這是一種片面的解釋。如多元空間即城市除了有物質空間,還包括社會空間,比較流行的“虛擬空間”(syberspace),等等(Graham and Kitchin,1998)。在對有關片面、局部的城市理論的批判中,希爾德(Shield)認為:“我們需要構建一個多維的整體的分析,允許平行或自相矛盾的觀點並存,而不是強求單一的纖細或者是結果。”城市中雖然某一個部分會發生變化,但並不一定會改變其結構本身。脫離了城市整體來談某一部分的變化,在結構主義地理學者來說是沒有意義的(Amin and Graham,1998)。
但結構主義地理學的這種整體性研究又與系統研究有所不同。考克斯認為,系統與結構意思相近,但不完全是一回事。系統(system)指一套相互關聯的實體結合而成的體系,譬如一個家庭或一盤棋。而結構更側重“系統內部的整套關係”。這套關係既可用抽象邏輯形式予以概括,也能在系統運作中得到“象徵性的體現”(趙一凡,2002)。因此,結構主義地理學的整體性研究應是指對系統內部的整套關係的研究。
2、強調認識地理事物的內部結構,反對單純認識外部現象;
結構主義地理學者認為,研究地理事物不能像實證主義那樣,滿足於經驗現象的羅列和描述,而應把握住深藏於這些現象中的結構。地理現象雖然表面看來雜亂無章,但都由內部結構統一支配。
英國地理學家塞耶認為,地理學有兩種相互對立的方法論原理:如果要解釋某一事物的發展過程,我們應當找出其行為規律,就要藉助於自然科學,尤其是物理學的實證主義方法論;如果要解釋事物的種種現象,我們必須了解其結構以及使之產生或經歷某種轉變的性質,我們就要運用結構主義方法論。
人文地理學中的規律性一般是近似的,因時間和地點而異,或者說是具有“獨特性”。因此,從人文地理學的研究對象來看,追求規律性和發展秩序的研究是不恰當的。即使在規律和秩序確實存在的地方,規律性本身也不能給出解釋。兩個或更多的變數以某種有規律的和可預言的方式變化並不能告訴我們為什麼是這樣,這種規律性並不能告訴我們事物發展變化的原因和動力。因此尋找事物發生的原因,就是要探討變化是怎樣發生的?事物是怎樣轉變的?在轉變過程中各種因素又是怎樣促進事物發展的?這就需要運用結構主義方法論。通過研究現象的外部關係(表層結構)去尋找支配現象的內部關係(深層結構),在它們所依附的事物的結構中尋找其作用機制。 3、強調內部地理要素研究,忽視或否定外部因素的研究;
結構主義地理學認為:既然地理事物是由內部結構而不是由外部因素決定,那么,地理事物及其各個成分的性質和意義與外部因素無關。所以許多學者重視的是對地理事物內部因素的分析和內部結構的把握,如文化、社會、經濟等因素對城市的影響,這與結構主義哲學上皮亞傑作出的“自律性”規定相一致(于濤方,2000)。因此,有人認為,結構主義思想專注於社會問題,有脫離地理學主旨的危險(顧朝林,2005)。因為就地理學的人地關係傳統而言,自然與社會並不是各自獨立的王國,相反它們之間是相互影響的。
4、強調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作用,忽視或否定人的主觀能動性。
在結構主義看來,一切社會現象和文化現象的意義和性質都是由先驗的結構所“命定”的,人的一切作為都無意識地受到結構的支配,人只能體現結構的作用,是結構的載體,而不能改變結構的作用。
5、強調共時性研究,反對歷史性研究;
6、強調靜態的研究,忽視或反對動態的研究。
結構主義只承認共時性,反對歷時性。結構主義地理學者認為,既然事物的性質和意義是由內部的整體性結構所決定的,,因而就要把握事物的內部結構,無須也不應該歷史地、動態地研究地理事物的變化。地理學研究只需要觀察事物的剖斷面,考察穩定不變的東西。這種反對歷史地研究與人文主義地理學重視歷史、重視背景條件(context)的傳統恰好相反(Johnston,1986)。
示例
區位決策研究:在區位決策上,結構主義將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某些基本概念,如勞動、資本、生產方式、勞動力與資本的矛盾、剩餘價值、資本積累、階級關係、社會結構,等等,用來作為影響區位決策的基本因素。個人、公司、組織的空間行為和區位選擇,被放置於特定的社會、政治和經濟背景和結構中來考察。換句話說,區域的政治經濟關係和社會結構提供了一個基本的的分析框架,而人(公司)的空間行為和區位決策以及由此產生的經濟空間結構,是由其特定的生產方式、權力結構、勞資關係、生產關係以及資源與財富的分配方式來決定的。
以選擇一家汽車製造廠的區位為例。按照韋伯及其後人的區位理論,一般會根據生產條件、市場和運輸條件,來確定可以帶來較大利潤的區位。經濟地理學家的技巧,只是集中判斷汽車製造廠區位選擇的各種參量。與此相比較,結構主義的方法會將區位選擇放在生產循環的大尺度中,除了區位論的經濟分析之外,還要考慮社會、政治和道德問題。如什麼因素導致了這項投資計畫?為什麼會投資汽車製造廠?投資區位中誰具有決策權力?他們決策的社會政治背景如何?代表誰的利益?決策結果會對社會關係產生什麼影響?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