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目標過高是指領導者或管理者規定的要每個人去實現的集體目標或工作任務太重、要求過高。它遠遠超過了個體的生理和心理所能承受的限度,使個體感到高不可攀望而生畏,因而產生挫折感。
一位心理學家認為,如果強迫在低層次的職位上工作很稱職、很快樂的人去爭取不適合自己的高職位,極有可能使他們患上胃十二指腸潰瘍(該病是心身疾病的代表性病種,其發病與心理因素有關),因為他們所受的壓力和責任並不是他們的生理和心理素質所能承受得了的。在管理心理學中,心理學家洛克提出了目標設定理論,此
理論提到:影響績效有兩個因素,一是任務難度,二是目標明確度。
理論提到:影響績效有兩個因素,一是任務難度,二是目標明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