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醫療保障局是紹興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紹興市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紹興市曲屯路368號人社大樓16樓
- 局長:王佳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基本概況,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訂全市醫療保障相關政策和規劃。
(二)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建立全市統一的醫療保障制度。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三)組織制定並執行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實施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擔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相關工作。
(四)組織制定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支付標準和收費等政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制定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並組織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五)指導監督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工作。
(六)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貫徹落實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職能轉變。深化全市醫療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全市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推進全市統一的“智慧醫保”建設,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加強醫保與分級診療、價格、控費、簽約服務等政策銜接,發揮醫保槓桿作用,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價格形成機制,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提高醫保資金使用績效,確保實現醫保資金可負擔、能持續。
(十)與紹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紹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紹興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三醫聯動”改革和縣域醫療衛生服務共同體建設,加快推進醫保與醫療、醫藥數據互聯互通,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財務、內部審計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退休幹部職工服務管理等工作,指導系統隊伍建設,承擔教育培訓等工作。
(二)規劃和醫藥管理處。擬訂醫療保障改革發展工作規劃,協同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全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擬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制定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並組織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支付管理辦法。貫徹落實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承擔市級醫保經辦事項的審核。
(三)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處。組織實施國家和省藥品、醫用耗材價格政策,擬訂醫療服務項目、收費等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指導監督全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等工作。
(四)基金監管處(掛智慧醫保處牌子)。組織開展醫療保障基金精算平衡,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信息披露制度和舉報獎勵制度。擬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對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管理、運營、支付等情況進行監督。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推進“智慧醫保”建設,組織開展數據分析和監測利用。
基本概況
組建市醫療保障局。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的藥械集中採購和監督管理有關職責,市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物價局)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醫療保障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市醫療保障局在市轄區設立醫療保障分局,作為市醫療保障局的派出機構。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副局長:周志剛
局長:王佳
黨組成員、副局長:宣七一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宇鋒
副局長:周志剛
黨組成員:石志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