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上虞區交通運輸局

紹興市上虞區交通運輸局

紹興市上虞區交通運輸局是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紹興市上虞區交通運輸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於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紹興市上虞區交通運輸局
  • 辦公地址:上虞區高鐵新城稱山北路306號(客運中心行政大樓8至9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擬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和政策,統籌區域、城鄉交通發展,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促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融合銜接。
(二)組織擬訂並實施公路、水路等專項規劃、政策和標準。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推進交通運輸領域綜合改革。負責區屬交通運輸系統行政審批、交通運輸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綜合交通產業發展,負責交通運輸業培育。
(三)負責統籌協調綜合交通建設,協調安排項目建設時序,指導全區公路、水路建設。負責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負責公路、水路等交通工程建設安全監管。指導公路、水路等交通工程質量監管。負責交通運輸基礎設施規劃、管理和維護。
(四)負責協調推進綜合運輸發展。指導公路、鐵路、水路多式聯運和運輸結構最佳化。負責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指導並監督實施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管理工作。指導軌道交通(含捷運)、公共汽車運營。負責出租汽車行業管理。負責民航行業管理外的通用航空管理。
(五)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和港口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區屬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管。依法承擔各類船舶、海上設施、船用產品的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按規定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國省縣道、航道網路的運行監測和協調,指導農村路網的運行監測和協調工作。
(六)負責提出交通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資金使用。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提出交通運輸發展專項資金安排意見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交通有關規費政策實施。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交通領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相關交通科技項目,推進交通領域科技創新能力建設。負責綜合交通大數據管理,牽頭構建數字交通服務體系。落實交通運輸行業生態環境保護要求,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和港口及其岸線生態保護及修復、節能減排、污染防治等工作。
(八)負責港口管理。負責港口規劃、經營、港口岸線使用和港口項目投資管理。指導港口物流發展,組織擬訂相關政策和標準,指導港口引航管理。
(九)協助做好鐵路建設和運行過程中涉及的相關工作。
(十)負責全區國防交通和交通領域軍民融合相關工作。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最佳化綜合交通運輸體制機制,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進一步減少環節、最佳化流程、提高效率,最佳化營商環境。推進交通運輸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降低物流業成本。進一步增強交通領域科技創新能力,推進網際網路、大數據、智慧型化與交通行業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著力構建水陸空多元立體、互聯互通、無縫銜接、安全便捷、綠色智慧型的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區交通戰備辦公室牌子)。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檔案、信息、宣傳、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政務公開、精神文明建設、人民武裝、內保、後勤等工作。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的督辦工作。負責機關預決算編制及執行、財務、資產、政府採購、規費、綜合統計等管理,指導局屬單位財務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全區國防交通和交通領域軍民融合相關工作。
(二)規劃建設管理科。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規劃、建設方面的政策和法規,擬訂相應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公路、水路等專項規劃的組織編制工作,負責編制全區綜合交通建設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養護計畫,提出交通資金安排建議。承擔港口、岸線規劃管理。負責協調交通工程項目前期工作,負責相關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行業審查、審核報批,協調擬訂重大交通項目投資的政策和意見。協調綜合交通項目建設,負責對交通工程項目建設階段進行監督管理,承擔交通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審核、施工圖審批、施工許可(開工備案)及竣(交)工驗收等管理工作,負責交通工程的招標投標監管工作。負責全區公路水路養護計畫的監督落實工作。負責公路、水運建設市場和建設項目的行業監管、交通建設資質、信用管理。負責公路、水路建設工程項目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
管理,指導和監督公路、水路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
(三)運輸管理服務科(掛鐵路建設辦公室牌子)。承擔交通運輸業及運輸服務業行業管理。貫徹執行路政、運政、港政、航政、地方海事、船舶檢驗、漁船檢驗等法規政策和技術標準。負責全區路網和航道的運行監測,負責公路和航道及航道設施的管理。組織、參與擬訂全區交通運輸相關政策、規劃、制度,參與擬訂運價政策並督促執行。協調重點物資、緊急物資運輸和春運、搶險救災、軍運有關工作。指導城市捷運、軌道交通、公共汽車運營工作,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負責安全生產相關工作。協調涉地通用航空飛行服務保障工作。指導港口行業安全生產和智慧港航建設。指導港口物流發展,擬訂相關政策、標準。承擔水路運輸行業管理,指導水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協助做好地方投資的鐵路資產的管理工作。做好與上級鐵路運營部門和地方站鐵路運營的協調對接工作,牽頭做好火車站廣場管理。做好地方建設中道路、橋樑、管桿線等跨越、穿越鐵路與上級鐵路管理部門的聯繫和對接協調工作。協助鐵路主管部門與鐵路項目公司處置鐵路建設中的突發事件。協調鐵路建設征地拆遷和施工過程中的有關問題,督促協調鐵路沿線鄉鎮街道和企事業單位配合做好鐵路管理工作。
(四)科技安全科。組織擬訂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教育和技術改造計畫及推廣套用。承擔綜合交通運輸統計監測、信息發布、數據資源管理、產業培育等工作,推進數字交通服務體系建設。指導交通領域生態保護及修復、節能減排、污染防治等工作。組織擬訂全區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制度、標準和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和監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維穩安保、平安創建等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五)法規與行政許可科。負責綜合交通運輸發展重大問題、重大政策研究,落實“最多跑一次”改革相關工作。承擔綜合交通運輸體制改革相關工作,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等相關工作,承擔交通運輸普法宣傳工作。承擔信用交通建設工作。監督指導全區交通運輸行政審批工作,集中承擔交通運輸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進駐區便民服務中心視窗的管理工作。
(六)人事科。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幹部教育管理工作,負責局管幹部的選拔調整任用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人事檔案、職稱評聘等工作。負責系統黨建工作,負責黨代表建議督辦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行風效能建設,協助做好紀檢監察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群團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科承擔。

人員編制

區交通運輸局行政編制13名。設局長1名,副局3名;總工程師1名;股級領導職數8名,其中正股級6名、副股級 2名。
區交通運輸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中共紹興市上虞區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紹興市上虞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現任領導

許國華:紹興市上虞區交通運輸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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