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紫外-可見分光光度法(
Ultraviolet–visible spectroscopy,
UV-Vis),又稱
紫外-可見分子吸收光譜法,是以紫外線-
可見光區域
電磁波連續光譜作為光源照射樣品,研究物質
分子對光吸收的相對強度的方法。通過分子紫外-可見分子吸收光譜法的分析可以進行
定性分析,並可依據
朗伯-比爾定律進行
定量分析。
當光的
波長減小到一定數值時,
溶劑對它產生強烈的吸收,即“端吸收”,樣品測試就在“端吸收”的透明界限之內。
常用溶劑的透明界限如下表:
紫外線
紫外線(英語:Ultraviolet,簡稱為UV),為
波長在10nm至400nm之間的
電磁波,波長比
可見光短,但比
X射線長。太陽光中含有部分的紫外線,
電弧、水銀燈、
黑光燈也會發出紫外線。雖然紫外線不屬於
電離輻射但紫外線仍會引發化學反應與使一些物質發出螢光。
而小於200納米的紫外線輻射會被空氣強烈的吸收,因此稱之為真空紫外線。
按照ISO-DIS-21348,紫外輻射分類如下:
在
光雕和
雷射技術中,所稱的深紫外線是指波長短於300奈米的紫外線;極紫外線座落在分離的13.5奈米範圍的光譜(在未來計畫也有6.X奈米),只占有約頻寬的2%。在解析學和
生命科學的領域,以“XUV”的縮寫代表極紫外線的光譜範圍特性,以與紫外區(EUV)有所區別。XUV分隔了X射線和真空紫外線(VUV),以內層電子被光電電離的事實-數量級-主導了光子-物質相互作用的效應。這是相對於X射線,真空紫外線的散射主要是與原子和分子的外層電子相互作用導致的(化學活動)。
所以被稱為“真空紫外線”(VUV)是因為會被
空氣強烈的吸收,因此只能用在
真空環境下。在這個範圍的長波上限,大約在150-200奈米,主要的吸收氣體就是空氣中的
氧。因此可以在無氧的環境中,使用這種波長來工作,純氮是最常用的,以避免需要真空室。
可見光
可見光(
Visible light)是
電磁波譜中
人眼可以
看見(感受得到)的部分。這個範圍中
電磁輻射被稱為
可見光,或簡單地稱為
光。人眼可以感受到的波長範圍一般是落在390到700nm。對應於這些波長的頻率範圍在430–790 T
Hz。但有一些人能夠感知到波長大約在380到780nm之間的電磁波。正常
視力的人眼對波長約為555nm的電磁波最為敏感,這種電磁波處於
光學頻譜的綠光區域。
可見光的主要天然光源是
太陽,主要人工光源是
白熾物體(特別是
白熾燈)。它們所發射的可見
光譜是連續的。
氣體放電管也發射可見光,其光譜是分立的。常利用各種氣體放電管加濾光片作為
單色光源。
人眼可以看見的光的範圍受
大氣層影響。大氣層對於大部分的電磁波輻射來講都是不透明的,只有可見光波段和其他少數如
無線電通訊波段等例外。不少其他生物能看見的光波範圍跟人類不一樣,例如包括
蜜蜂在內的一些
昆蟲能看見紫外線波段,對於尋找花蜜有很大幫助。
光譜中並不能包含所有人眼和腦可以識別的顏色,如棕色、粉紅、紫紅等,因為它們需要由多種光波混合,以調整紅的濃淡。
可見光的波長可以穿透
光學視窗,也就是可穿透地球大氣層而衰減不多的電磁波範圍(藍光散射的情況較紅光為嚴重,這也正是為何我們看到天空是藍色的)。人眼對可見光的反應是主觀的定義方式(參見
CIE),但是
大氣層的視窗則是用物理量測方式來定義。之所以稱為可見光視窗是因為它正好涵蓋了人眼可見的光譜。近紅外線(NIR)視窗剛好在人眼可見區段之外,中波長紅外線(WMIR)和遠紅外線(LWIR、FIR)則較人眼可見區段較遠。
比爾-朗伯定律
比爾-朗伯定律(
Beer–Lambert law),又稱
比爾定律或
比耳定律(
Beer's law)、
朗伯-比爾定律、
布格-朗伯-比爾定律(
Bouguer–Lambert–Beer law),是
光吸收的基本
定律,適用於所有的
電磁輻射和所有的吸光物質,包括氣體、固體、液體、分子、原子和離子。比爾-朗伯定律是
吸光光度法、
比色分析法和
光電比色法的定量基礎。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