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廷是蘇州中化藥品工業有限公司旗下藥品品牌,是一種解熱鎮痛藥,用於兒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也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素廷
- 外文名:Paracetamol Granules
- 所屬行業:藥品
- 所屬公司 :蘇州中化藥品工業有限公司
- 申請/註冊號:1972074
- 國際分類:5
- 劑型:顆粒劑
- 產品類別:化學藥品
- 主要適應症:發熱、輕至中度疼痛
- 主要用藥禁忌:對本品過敏者、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 藥品類型:解熱鎮痛
品牌簡介,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藥物相互作用,藥理作用,貯藏,包裝,有效期,執行標準,批准文號,生產地址,產品服務,
品牌簡介
素廷<通用名:對乙醯氨基酚顆粒>(英文名:Paracetamol Granules)隸屬於蘇州中化藥品工業有限公司。
成份
性狀
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顆粒。
適應症
用於兒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也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
規格
0.1g
用法用量
口服。
年齡(歲) | 體重(公斤)) | 一次用量(包) | 一日次數 |
1-3 | 10-15 | 1-1.5 | 若持續發熱或疼痛,可 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一 次,24小時內不超過4次 |
4-6 | 16-21 | 1.5-2 | |
7-9 | 22-27 | 2-3 | |
10-12 | 28-32 | 3-3.5 |
不良反應
1、偶見皮疹、蕁麻疹、藥熱及粒細胞減少。有報導,極少數患者使用對乙醯氨基酚可能出現致命的、嚴重的皮膚不良反應。
2、長期大量用藥會導致肝腎功能異常。
3、過量使用對乙醯氨基酚可引起嚴重肝損傷。
禁忌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項
1.為對症治療藥,用於解熱連續使用不超過3天,用於止痛不超過5天,症狀未緩解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2.1歲以下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3.對阿司匹林過敏者慎用。
4.當出現皮疹或過敏反應的其他徵象時,如用藥後出現瘙癢、皮疹,尤其出現口腔、眼、外生殖器紅斑、糜爛等,應立即停藥並諮詢醫生。
5.因過量使用對乙醯氨基酚有引起嚴重肝損傷的報導,應嚴格按說明書使用。用藥期間如發現肝生化指標異常或出現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厭油、噁心、上腹脹痛、尿黃、目黃、皮膚黃染等可能與肝損傷有關的臨床表現時,應立即停藥並就醫。建議對乙醯氨基酚口服一日最大量不超過2克。
6.應儘量避免合併使用含有對乙醯氨基酚或其他解熱鎮痛藥的藥品(如某些複方抗感冒藥),以避免藥物過量或導致毒性協同作用。
7.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
8.服用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9.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10.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它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藥物相互作用
1.套用巴比妥類(如苯巴比妥)或解痙藥(如顛茄)的患者,長期套用本品可致肝損害。
2.與氯黴素同服,可增強後者的毒性。
3.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藥理作用
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熱鎮痛作用。
貯藏
密封,在陰涼(不超過20℃)處保存。
包裝
鋁箔袋包裝。0.1g/袋,每盒6袋,10袋,12袋,18袋。
有效期
36個月
執行標準
《中國藥典》2020年版二部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19990011
生產地址
江蘇省蘇州高新區永安路66號
產品服務
醫用生物製劑; 各種針劑; 片劑; 原料藥; 中藥成藥; 人用藥; 藥用化學製劑; 衛生消毒劑; 醫用藥膏; 醫用營養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