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財富稅指印度尼西亞對常住居民和非常住居民的純財富徵收的一種稅。屬於所得稅補充性質的一種稅。對於常住居民,就其在每個日曆年度的一月一日所擁有的世界範圍的純財富徵稅。此外,地方當局有權在純財富稅上徵收附加稅,省和一級地區(雅加達、萬隆、巨港)的附加稅率為25%。
對非常住居民,只就其指定的財產課稅,徵稅範圍為: (1) 在印尼掌有不動產的權利; (2) 在印尼收到抵押土地的利息; (3) 納稅人本人或通過其代表在印尼進行營業或職業活動的收益;(4) 從在印尼進行的營業或加工製造業中得到的利潤。純財富稅以應稅純財富額作為計稅依據,稅率為0.5%。最低免徵額為8,000萬盧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