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哈芬神學

這是由愛德華滋(Edwards399Edwards, Jonathan)掀起的神學思潮中,最後一階段的神學,其名稱來自康乃狄克州紐哈芬之耶魯學院神學院。此神學院神學系的第一位教授是泰勒。威廉(Nathaniel William Taylor, 1786~1858),也是這神學最重要的支持者。


泰勒的神學背景包含了新英格蘭神學(New England Theology843New England Theology)好幾個不同的神學路線;他在一個「老加爾文」群體長大,對愛德華滋主張的嚴格觀點,有很多質疑。泰勒後來到耶魯學院(Yale College)就讀,愛德華滋的外孫德威特是學院的院長,他不單是一個很有吸引力的人,和學養紮實的神學家,對祖父推廣的復興運動尤為熱心;泰勒的作品正能反映出這種早期受訓的痕跡。他對傳統加爾文派(Calvinistic250Calvinism 加爾文主義)或奧古斯丁式(Augustinian171Augustine)好些神學答案都不放心,像罪性的本質、人意志的能力,以及神公義的本性等;不過他對復興和社會改革的熱心卻歷久不減。
德威特的神學作品,對泰勒有很深的影響。他很重視復興,因而比愛德華滋更強調人有能力回響福音的呼召;而他能為信仰作出合理解釋的能力,亦使他的基督教信仰比他的外祖父更具惟理主義的味道。
泰勒原本在紐哈芬一間具影響力的教會作牧師,後受耶魯之聘,作神學教授,捲入了歷時甚久的神學論戰;一方面是對抗剛冒升的神體一位論(Unitarianism1197Unitarianism),另一方則是那些比他更保守的加爾文主義者。泰勒雖然仍稱自己為愛德華滋的繼承人,卻比德威特走得更遠,對愛德華滋的思想作出更多的修正,特別是在人性的問題上。泰勒在他的年代,以一個思想著稱,就是他能指出,當人面對要不要選擇神時,永遠「有能力作出相反的選擇」。他亦主張人的罪性是從罪行產生,不是從亞當(Adam105Adam)遺下的原罪(Sin1083Sin)而有。他承認,人人都犯罪,但這不是神預定(Predestination954Predestination)的,也不是亞當引致的(參歸算論,Imputation Theories622Imputation Theories)。
有一點可以解釋泰勒的神學信念,就是他對蘇格蘭哲學中之常識哲學(Common Sense Philosophy298Common-Sense Philosophy)非常服膺。他與普林斯頓神學院之長老宗加爾文主義者不一樣,後者只是以蘇格蘭哲學作神學方法的嚮導,泰勒則以蘇格蘭內在道德觀,當作他倫理(Ethics420Ethics)思想的基石。對泰勒來說,此種「道德觀」所帶來的原知釋放能力──例如意志有一種自我決定的力量──本身就構成一種確實的神學說明。
紐哈芬神學在行動家如畢察(Lyman Beecher, 1775~1863,泰勒的朋友)的手中,成了復興與改革的原動力。畢察及其它復興家就是本於它的原理,把福音傳遍美國的西部,並且推動全國的道德改革工作。紐哈芬神學的根源,來自殖民時代的加爾文主義者愛德華滋,但它的影響力卻覆蓋著新的美國,而且已與早期清教徒時代的加爾文主義的信念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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