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雍縣林業局

納雍縣林業局

納雍縣林業局,是納雍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納雍縣林業局
  • 辦公地址:雍熙街道辦事處農貿社區農貿街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和草原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石漠化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和評估。編制全縣森林經營規劃(方案)並指導實施。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開展全縣林業和草原生態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制定全縣造林綠化和草地建設的指導性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退耕(牧)還林還草、全民義務植樹、城鄉造林綠化工作。負責森林城市、森林公園建設工作。承擔縣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縣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和經營加工。監督林地管理工作。編制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國有森林資源。指導天然林保護工作。監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治理工作,管理草原開發利用。監督管理濕地生態保護和開發利用工作。
(四)負責監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石漠化調查,擬訂石漠化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監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開發利用。
(五)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類型、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古樹大樹名木保護工作。負責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保護和管理工作。
(六)負責推進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等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
(七)制定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八)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指導林木種質資源庫建設。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九)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治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縣應急管理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十)負責林業和草原行政執法監管,指導全縣林業違法案件的查處。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指導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
(十一)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中央、省級、市級和縣級資金以及國有資產,提出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各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照縣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縣級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投資項目。組織申報重點林業和草原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對外合作工作,指導全縣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林業和草原科研、技術攻關和科研成果的推廣套用。指導全縣農村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林業專業合作組織建設。
(十三)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市林業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股)。負責機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報送備案及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宣傳、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文書檔案、後勤等工作。負責林業生態文明和生態文化建設工作。擬訂林業和草原大數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協調推進軍民融合相關工作。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中央、省級、市級及縣級投資、部門預算、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及相關項目實施。組織生態扶貧開發和相關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指導林業和草原項目申報和資金管理。承擔統計、國有資產、機關財務核算管理和所屬單位計畫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目標績效管理、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林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指導林業科研項目評審及成果的申報、管理、獎勵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造林經營產業股(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擬訂林業和草原發展規劃,綜合管理生態修復工程,指導實施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草地建設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負責森林城市、森林公園建設工作。承擔縣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指導退耕(牧)還林還草工作。編制石漠化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承擔林業和草原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擬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實施林業產業建設,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承擔林木種子、草種管理工作,組織種質資源普查、收集、評價、利用和種質資源庫建設。組織良種選育、示範、推廣。指導良種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設。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質量和生產經營行為。組織開展林業和草原科學研究、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科技標準化、質量檢驗、監測和智慧財產權等相關工作。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
(三)資源管理股(自然保護地管理股)。擬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的政策措施,編制森林採伐限額。承擔全縣林地管理相關工作,組織編制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指導編制森林經營規劃(方案)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指導草原保護工作,負責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承擔草原監測與評價工作。指導木材檢查站、鄉(鎮、街道)林業工作站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林業行政案件的查處。承擔許可權內征占用和臨時征占用林地的審核工作。承擔森林資源監測與評價工作。組織開展造林實績核查工作。指導公益林管理和天然林保護工作。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組織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修復工作。承擔世界自然遺產項目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相關工作。承擔地質公園、風景名勝區建設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和資源狀況評估。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承擔古樹大樹名木保護相關工作。制訂野生動植物保護和人工繁育利用規劃,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物獵捕、人工繁育、經營利用和野生植物採集、經營利用。指導濕地保護工作,制訂濕地保護規劃及相關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實施濕地認定、濕地資源監測、評估。組織實施濕地保護、生態修復、生態補償工作,管理國家、省、市、縣級重要濕地,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組織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修復工作。承擔世界自然遺產項目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相關工作。承擔地質公園、風景名勝區建設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和資源狀況評估。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承擔古樹大樹名木保護相關工作。制訂野生動植物保護和人工繁育利用規劃,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物獵捕、人工繁育、經營利用和野生植物採集、經營利用。指導濕地保護工作,制訂濕地保護規劃及相關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實施濕地認定、濕地資源監測、評估。組織實施濕地保護、生態修復、生態補償工作,管理國家、省、市、縣級重要濕地,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防災減災股(政策法規和改革發展股)。承擔林業和草原災害綜合防治相關工作。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治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編制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開展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承擔林業消防安全相關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林業系統普法工作。承擔代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起草的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內部合法性審核工作、部門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前置合法性審核工作及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指導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行政應訴、行政複議、聽證工作。指導林業行政案件的查處,組織林政專項執法檢查。承擔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等改革相關工作。組織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管理。擬訂資源最佳化配置和木材利用等政策。聯絡法律顧問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禁毒工作。

現任領導

副局長:李啟元、任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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