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諫說

儒家關於君主應採納臣下批評建議的論說。納諫包括兩個方面:即做為在上者(君)要勇於納諫;而做為在下者(臣)要敢於諫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納諫說
  • 定義:儒家關於君主應採納臣下批評建議的論說
以道事君不可則止,唯大人為能格君心之非,諫爭輔拂,褒爭臣黜諛臣,

以道事君不可則止

《論語·憲問》載:“子路問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勿欺也”是指對君主要忠誠,不能欺哄君主。“而犯之”是指對君主敢於犯顏直諫,不能遷就君主過失。孔子還主張:“所謂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則止。”(《論語·先進》)大臣以道事君,包括敢於對君主諫爭,如果君不行道,而諫勸又不聽,則可辭官而去。《論語·微子》還載:“微子去之,箕子為之奴,比干諫而死。孔子曰:‘殷有三仁焉。’”微子、箕子、比干是殷紂王時貴戚大臣,都是因為向紂王諫爭遭到迫害。孔子稱之為“殷有三仁”,這是很高的評價。紂王暴虐無道,三仁敢於諫爭而遭到殘酷迫害,如比干王子竟被殺死。孔子稱他們為仁,亦具有“殺身成仁”的意義。《論語·微子》還載:“柳下惠為士師,三黜。人曰:‘子未可以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柳下惠,魯國賢人,曾任士師(監獄官),三次遭到貶黜。這裡所說“直道事人”指對在上者不苟同,敢于堅持原則;“枉道事人”指屈從於人之無道。柳下惠這種直道事人的精神,也是儒家推崇的,因此受到儒家褒彰而記載於《論語》。

唯大人為能格君心之非

孟子認為對君主諫爭是臣的責任。《孟子·萬章下》載:“齊宣王問卿。孟子曰:‘王何卿之問也?’王曰:‘卿不同乎?’曰:‘不同。有貴戚之卿,有異姓之卿。’王曰:‘請問貴戚之卿。’曰:‘君有大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易位。’王勃然變乎色。曰:‘王勿異也。王問臣,臣不敢不以正對。’王色定,然後請問異姓之卿。曰:‘君有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去。’”孟子認為,無論是貴戚之卿,還是異姓之卿,均有諫爭君主過失之責。貴戚之卿遇君主有大過,如諫爭而不聽,則可罷黜舊君另立新君。此處所說“君有大過”應是指威脅到國家社稷存亡。異姓之卿遇君主有過,如諫爭不聽,則可致仕而去。此處所說“君有過”,包括一般過失。孟子對異姓之卿,是在發揮孔子“以道事君,不可則止”的思想。孟子還說:“責難於君謂之恭,陳善閉邪謂之敬,吾君不能謂之賊。”(《孟子·離婁上》)“責難”、“陳善”均指對君主諫爭。朱熹注引范氏說:“人臣以難事責於君,使其君為堯舜之君者,尊君之大也。開陳善道以禁閉君之邪心,惟恐其君或陷於有過之地者,敬君之至也。謂其君不能行善道而不以告者,賊害其君之甚也。”(《孟子集注》卷七《離婁上》)因為君有道或無道,關係到國家興亡,所以臣能矯正君之過失,是對君最大的恭敬,否則將是害君害國。孟子還說:“唯大人為能格君心之非。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國定矣。”(《孟子·離婁上》)這種格君心之非的主張,是要求提高君主的心性修養,使其心存仁義,發之於外自無不正。這種正君正國的主張,較之君有過失而諫爭,其意義更為深遠。孟子褒爭臣而貶諛臣。他說:“士止於千里之外,則讒諂面諛之人至矣。與讒諂面諛之人居,國欲治,可得乎?”(《孟子·告子下》)這是說,退賢則進佞,賢者止於千里之外,而佞者即讒諂面諛之人將乘虛而入。任用佞人,而要國家得治則是不可能的。孟子還說:“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恆亡。”(同上)法家拂士即嚴於法度和敢於諫爭之臣。他們關係著國家興亡。孟子認為聖賢均有納諫從善美德。他說:“子路人告之以有過則喜。禹聞善言則拜。大舜有大焉,善與人同,捨己從人,樂取於人以為善。”(《孟子·公孫丑上》)子路賢人,禹舜聖人,子路聞過則喜,勇於納諫。禹聞善言則拜,從善如流。而舜更有大於子路和禹的長處,即善與人同。朱熹注說:“善與人同,公天下之善而不為私也。己未善則無所系吝而舍以從人;人有善則不待勉強而取之於己。此善與人同之目也。”(《孟子集注》卷三《公孫丑上》)朱熹這個解釋加進了理學家公天下的意思,然而說明聖王善於人同,即舍己之未善以及吸取人之善的大公無私的氣魄,聖王不僅自己善於遷善,而能以己之遷善感化他人,因此他能做到無有不善,盡善盡美。

諫爭輔拂

繼孟子之後,荀子提出區別“態臣”、“篡臣”、“功臣”、“聖臣”。“態臣”即“巧敏佞說,善取寵乎上”(《荀子·臣道》),說明“態臣”即諛臣、佞臣。而“聖臣”“上則能尊君,下則能愛民;政令教化,刑下如景”(同上)。此處所說“尊君”,包含有矯正君主過失,因此,“聖臣”即爭臣。荀子又說:“有能進言於君,用則可,不用則去,謂之諫;有能進言於君,用則可,不用則死,謂之爭。”(同上)此處所說不用則去,甚至不用則死,表明諫爭成為臣下應當堅持的氣節。這種爭臣精神,為後儒所發揚,他們為官勇於諫爭,甚至不避斧鉞。荀子還提出“諫”、“爭”、“輔”、“拂”之臣。他們能“強君矯君”,敢於“抗君之命”,“以安國之危,除君之辱”(同上)。他說:“故諫、爭、輔、拂之人,社稷之臣也,國君之寶也,明君之所尊厚也,而暗主惑君以為己賊也。”(同上)對諫爭之臣尊厚或敵視亦是區分明君或暗君的標誌,而這在歷史上對國家興亡已有嚴重的教訓。荀子又說:“明主尚賢能而饗其盛,暗主妬賢畏能而滅其功。罰其忠,賞其賊,夫是之謂至暗,桀、紂所以滅也。”(同上)荀子將君主能否納諫,對諫臣是褒彰還是迫害,與國家興滅聯繫起來,從而將問題提到極為尖銳的程度。

褒爭臣黜諛臣

納諫成為儒家從政的重要原則,歷代王朝均設有諫官及諫官衙署等機構,如諫院(官署)和諫議大夫(諫官)等。而諫官都必須堅持儒家“以道事君,不可則止”的精神,如唐代儒者韓愈著《爭臣論》說:“吾聞之,有官守者,不得其職則去;有言責者,不得其言則去。”此處所說“官守”、“言責”均指諫官,這是批評諫官不能忠於諫官之守而發的議論。韓愈認為諫官能盡職守,對打開言論甚為重要。他說:“使四方後代,知朝廷有直言骨鯁之臣,天子有不僭賞從諫如流之美,庶岩穴之士,聞而慕之,束帶結髮,願進於闕下而伸其辭說,致吾君於堯舜,熙鴻號於無窮也。”(同上)有敢諫之官,才可顯出從諫之君。儒家推崇骨鯁之臣,為堅持真理而不避生死。然而隨著君主專制的強化,諫臣爭臣所冒之風險亦愈大,因而陳述諫言亦須講求方法。宋儒程頤說:“古之善諫者,必因君心所明,而後見納。是故訐直強果者,其說多忤;溫厚明辯者其說多行。”(《河南程氏粹言》卷二《君臣篇》)“因君心所明”即考慮他所以能接受諫勸的明察之處,這就要窺探君主心理而講求方法。程頤又說:“凡諫說於君,論辯於人,理勝則事明,氣忿則招拂。”(同上)以理勝而不能氣忿,這是對諫爭之形式和內容均須十分講究。當然,後儒強調諫爭要講究內容和方法,然而對於諫爭這個原則,並無異議,仍以犯顏直諫或讒諂面諛區別士大夫之知恥或無恥,區別忠臣或奸臣。忠臣往往是諫臣,而諛臣必定是奸臣。重用諛臣甚者是要亡國的。明末清初儒者王夫之總結秦亡教訓曾說:“秦始皇之宜短祚也不一,而莫甚於不知人。非其不察也,惟其好諛也。托國於趙高之手,雖中主不足以存,況胡亥哉!”(《讀通鑑論》卷一《秦始皇》)秦始皇好諛,使諛臣如趙高之流得到重用,這是秦亡的一大教訓。王夫之在明亡之際總結這一歷史教訓,是有他深刻的寓意的。
沒有任何限制的權力必然是暴政。儒家的納諫說實質是為專制君主設定限制,它有利於緩和社會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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