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票對沖,起源於會計更正錯誤的一種常用的辦法——紅字更正法:所謂紅字更正法,即先用紅字填制一張與原錯誤完全相同的記賬憑證,據以用紅字登記入賬,沖銷原有的錯誤記錄;同時再用藍字填制一張正確的記賬憑證,註明“訂正×年×月×號憑證”,據以登記入賬,這樣就把原來的差錯更正過來。套用
紅字更正法是為了正確反映賬簿中的發生額和科目對應關係。 那么紅字發票的原理與會計上的紅字更正法類似,當發票開錯或者是發生退貨或銷售折讓,通常開紅字發票沖銷原有的錯誤發票,再開正確的藍字發票。在通用的
增值稅防偽稅控開票系統中,紅字發票仍然是籃字,只是在發票的左上角有“銷項負數”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