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縣(市)移民機構的工作,指導縣(市)基本建設重點工程移民安置實施規劃報告的編制和實施工作,參與縣(市)移民安置項目的檢查驗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紅河州移民開發局
- 地區:紅河州
- 國家:中國
- 類型: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和州政府移民安置的法律、法規、政策,研究擬定全州移民搬遷安置地方性法規、規章、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將上級政府(或授權移民部門)和州政府(或授權州移民部門)與項目法人簽訂的“移民安置任務及投資包乾協定”中的具體任務分解到縣(市)政府及有關部位,並負責指導、檢查、督促本州內移民安置任務的實施和驗收;
三、組織協調縣(市)政府和州政府有關部門配合法人、規劃設計單位開展移民安置規劃預可研、可研報告的編制,組織編制基本建設工程移民安置實施規劃設計報告,對縣(市)政府提出的安置選點方案進行審查,負責和組織州內移民綜合監理;
四、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州及州以上政府批准的移民實施規劃,管理移民資金,並對移民包乾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審計,負責移民安置的計畫統計工作;
五、及時協調處理移民安置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呈報州政府;
六、協調項目法人與縣(市)人民政府的移民安置關係,處理移民信訪來訪,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工程區、安置區的社會穩定;
七、與項目法人共同委託移民綜合監理單位開展移民綜合監理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對移民安置專項工程進行檢查、驗收,並負責檢查驗收報告;
九、對州級立項審批項目中的移民安置規劃可研報告,實施規劃報告和移民後期扶持規劃設計報告進行專項審查;
十、加強移民工作全過程的監督管理,跟蹤關心移民的生產生活,組織對移民的生產技能培訓,監督移民後期扶持規劃的實施;
十一、承辦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負責將上級政府(或授權移民部門)和州政府(或授權州移民部門)與項目法人簽訂的“移民安置任務及投資包乾協定”中的具體任務分解到縣(市)政府及有關部位,並負責指導、檢查、督促本州內移民安置任務的實施和驗收;
三、組織協調縣(市)政府和州政府有關部門配合法人、規劃設計單位開展移民安置規劃預可研、可研報告的編制,組織編制基本建設工程移民安置實施規劃設計報告,對縣(市)政府提出的安置選點方案進行審查,負責和組織州內移民綜合監理;
四、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州及州以上政府批准的移民實施規劃,管理移民資金,並對移民包乾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審計,負責移民安置的計畫統計工作;
五、及時協調處理移民安置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呈報州政府;
六、協調項目法人與縣(市)人民政府的移民安置關係,處理移民信訪來訪,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工程區、安置區的社會穩定;
七、與項目法人共同委託移民綜合監理單位開展移民綜合監理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對移民安置專項工程進行檢查、驗收,並負責檢查驗收報告;
九、對州級立項審批項目中的移民安置規劃可研報告,實施規劃報告和移民後期扶持規劃設計報告進行專項審查;
十、加強移民工作全過程的監督管理,跟蹤關心移民的生產生活,組織對移民的生產技能培訓,監督移民後期扶持規劃的實施;
十一、承辦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主要職責
負責對局機關各科室的綜合協調;負責文秘、機要、檔案、信訪接待、督查督辦、電子政務、對外宣傳、組織人事、工資管理、幹部教育培訓、紀檢監察、後勤保障工作;其他交辦工作。
二、財務審計科主要職責
管理全州移民安置專項資金;管理全州水利水電移民後期扶持資金;本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對縣(市)移民機構的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審計;其他交辦工作。
三、規劃安置科主要職責
根據國家移民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州移民安置地方性法規、規章、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縣(市)人民政府和州級相關部門配合項目法人和設計單位編制全州基本建設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實施規劃及資金投入計畫,具體督促落實;對移民安置生產開發和後期扶持經濟發展項目規划進行審查;對口指導縣(市)移民機構開展基本建設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及實施規劃編制工作;負責移民安置任務的分解並組織實施;編制移民安置工作年度計畫,指導、督促縣(市)人民政府按照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實施規劃及年度計畫開展移民安置工作,協調解決移民安置過程中的突出問題;負責和組織州內移民安置工程綜合監理和驗收工作;收集統計移民安置工程進展情況;開展移民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工作;其他交辦工作。
四、後期扶持科主要職責
負責編制全州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規劃報告並組織實施;負責督促落實後期扶持資金的發放;指導縣(市)移民機構按照規劃開展水利水電移民後期扶持生產開發項目的實施工作;組織開展移民生產開發和就業技能培訓;其他交辦工作。
地址
雲南省紅河州行政中心A區七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