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原縣醫療保障局

紅原縣醫療保障局

紅原縣醫療保障局是一個組織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紅原縣醫療保障局
  • 所屬地區:紅原縣
  • 所屬部門:紅原縣人民政府
  • 成立時間:2019年3月7日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辦公地址,
紅原縣醫療保障局是紅原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2019年3月7日,正式掛牌成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組織擬訂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監督強化醫療保障基金運行管理。
(三)貫徹落實醫療保障目錄和支付標準,落實特殊醫用材料、特殊檢查和治療、醫院製劑等目錄和支付標準。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落實醫保對醫療行為的激勵約束機制以及對醫療費用的控制機制。
(四)貫徹落實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五)負責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和普通門診、門診特殊疾病待遇的初審、複審和待遇確定,確保醫療保險基金的合理使用;負責參保患者的轉診轉院的審批工作;負責參保患者的門診特殊疾病審核認定工作。
(六)貫徹落實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做好全縣參保人員醫療保險的統計分析報表工作,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七)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八)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職能轉變。貫徹落實省、州有關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與縣衛生健康委的有關職責分工。兩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息、宣傳、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信訪、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史志編纂等工作。負責局本部和下屬兩個中心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貫徹落實醫療保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貫徹落實省、州有關審計稽核相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負責定點醫療機構協定簽訂及履約情況監督、檢查、管理等;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指導管理我縣醫療保障經辦服務工作,制定經辦服務規程,規範經辦服務視窗建設;落實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等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負責指導我縣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定點醫藥服務評價體系,督促做好內控管理和風險防範等工作;承擔醫療保障信息管理和數據安全保障,貫徹落實相關信息發布和披露制度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省、州有關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醫療救助職責和生育保險職責等工作。
(二)紅原縣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服務中心(簡稱縣城鄉居民醫保中心)是紅原縣醫療保障局直屬公益一類股級事業單位。承擔執行上級的決議、決定等工作;承擔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具體業務管理工作;承擔按照標準初審定點醫療機構工作;承擔嚴格執行醫保基金管理辦法,按照規定籌集、管理、使用醫保基金,做到專戶儲存、專帳管理、專款專用、封閉運行,確保專款專用,及時、正確支付補償金額。審批醫療轉診、審核報銷醫療費用工作;承擔監督檢查定點醫療機構的服務行為和執行醫保管理規章制度的情況工作,包括醫療行為、服務質量、醫療收費、藥品價格、報銷程式、補償兌現等,及時糾正違規行為;承擔及時向社會公布醫保基金的收支和使用情況,主動接受參保居民的監督;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填寫各種統計報表並及時上報。

領導分工

青雪玫   紅原縣醫療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
楊  莉   紅原縣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鄧誠忠   紅原縣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賀  忠   紅原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主任

辦公地址

四川省阿壩州紅原縣邛溪鎮陽嘎中街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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