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喬治·蘭姆頓,第一代達拉姆伯爵,GCB,PC(1792年4月12日至1840年7月28日),也被稱為“激進傑克”,著有《英屬北美殖民地事務分析》(Report on the Affairs of British North America),英國輝格黨政治家、外交官、加拿大總督兼高級專員。達拉姆在其岳父格雷伯爵的內閣中擔任掌璽大臣,是《1832年改革法案》的主要起草人之一。他之後擔任過駐俄羅斯大使,也是紐西蘭公司(New Zealand Company)的創始成員兼董事長。儘管長期以來他被同時代人認為是一個傲慢、專制、脾氣暴躁的激進分子,但他最被後人所銘記的是作為“自治帝國的奠基者”。"隨著大英國協的影響力和成就不斷增長,達拉姆勳爵找到了適合他的安魂曲。"
基本介紹
人物生平,早年經歷,政治生涯,紐西蘭公司,加拿大總督,軼事典故,親屬成員,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蘭姆頓來自一個至少從 12 世紀起就居住在英格蘭北部威爾河谷的家族。 封建領主羅伯特·德·蘭姆頓(Robert de Lambton,卒於 1350 年)是有記載的最遙遠的祖先。 通過基於家庭利益和社會關係的婚姻,蘭姆頓家族與英國最偉大的家族建立了聯繫,並與王室建立了遠親關係。這個家族多年來一直是大地主和富裕家庭,儘管他們在內戰中損失了一些土地,但革命後他們恢復了以前的狀態。 他們增加的財富主要來源是煤炭,隨著全國各地對煤炭的需求增加,他們的收入也隨之增加。 在十八世紀末之前,蘭姆頓家族是英格蘭最富有的平民之一。
他的父親,威廉·蘭姆頓,曾與查爾斯·格雷(Charles Grey,後來的第二任格雷伯爵)以及塞繆爾·惠特布雷德(Samuel Whitbread)一起在伊頓公學。 他們是人民之友協會(Society of Friends of the People)的創始人之一,正如他們的宣言所言,其目標是“首先恢複選舉自由和人民在議會中更平等的代表權”和“其次,確保人民更頻繁地行使選舉自己代表的權利。” 該宣言於 1792 年 4 月 11 日發表,第二天,威廉·蘭姆頓的第一個孩子,即約翰·蘭姆頓在位於伯克利廣場 (Berkeley Square) 的家族別墅中出生。
約翰幾乎沒有時間受到他父親的影響,他的父親於 1797 年因肺結核去世,享年 33 歲,當時約翰只有 5 歲。 他的母親很快就與查爾斯·威廉·溫德姆(Charles William Wyndham)結婚,似乎並沒有任何照顧孩子的願望。 因此,約翰和他的兄弟威廉和一位家庭朋友托馬斯·貝多斯博士(Dr Thomas Beddoes)生活在一起---一位觀點激進科學家。貝多斯博士評價說“約翰的性格很不尋常。 我認為他和我見過的任何人一樣,無論好壞,都有能力走得更遠“”約翰的性格非常奇特。 事實上,他具有我所觀察到的最敏感的孩子。”
蘭姆頓於 1805 年進入伊頓公學,並在那裡度過了四年。 此後,他選擇了軍事生涯,並於 1809 年加入第 10 驃騎兵團擔任cornet。1812 年 1 月 1 日,他與哈莉特·喬蒙德利 (Harriet Cholmondeley) 私奔到格雷特納格林 (結婚小鎮)(Gretna Green),違背監護人的意願與她結婚。 事情顯然很快就得到了解決,因為幾周后這對夫婦同意再次舉行儀式。 這段婚姻只維持了三年,因為哈里特於 1815 年死於肺結核。
政治生涯
1813 年 9 月,他當選為達拉姆郡下議院議員,並保留該席位直至 1828 年---當時他被授予達拉姆男爵爵位。儘管他終其一生都是堅定的輝格黨人,但或許更準確的描述是激進的輝格黨和溫和的激進派。 1814年5 月 12 日,蘭姆頓發表首次演講,譴責對挪威的封鎖 。在議會中,他支持天主教徒解放運動(Emancipation of Catholics)、自由貿易、普及教育(Universal Education),建立倫敦大學,主張取消不從國教者(Dissenters)的所有法律障礙,以及卡羅琳王后(Queen Caroline)的案件。 作為議會改革的早期倡導者,蘭姆頓在輝格黨、議會和國家中留下了難以磨滅的印記。他於 1821 年 4 月 17 日提出的動議預示了 1832 年的立法,但在眾議院人數較少的情況下,被喬治·坎寧 (George Canning) 領導的巧妙策略輕鬆擊敗,但這將蘭姆頓與無記名投票(secret ballot)、廢除腐敗選區(abolition of rotten boroughs)、擴大選舉權(儘管不是普選權)、 以及更頻繁的議會選舉聯繫在一起。然而,蘭姆頓在 1820 年代的政治史上只扮演了次要的角色。 由於疾病,他缺席了一年---事實上即使在最好的時候,他也從未完全恢復過健康。
1830 年,當他的岳父格雷勳爵就任首相時,達拉姆被任命為掌璽大臣(Lord Privy Seal)。他因沒有被授予重要的行政職位而感到不滿,然而,如特里維廉所說,"如果他整個冬天都沉浸在研習外交部或海軍部的奧秘,他怎么能通過起草改革法案來使自己的名聲不朽並捍衛國家的安全呢?(Yet how could he have made his name immortal and his country safe by drawing up the right Reform Bill, if he had been all the last winter engaged in learning the mysteries of the Foreign Office or Admiralty ? ) "隨後,他與約翰·羅素勳爵(Lord John Russell)、鄧坎農勳爵(Lord Duncannon)和詹姆斯·格雷厄姆爵士(Sir James Graham)一起被任命為內閣委員會成員,負責起草議會改革法案。他是委員會中最激進的成員,而達拉姆被任命領導委員會是對他長期以來在改革問題上領先地位的認可。1832年改革法案改革了選舉制度,取消了五十六個衰敗選區的議席,賦予城市代表權,賦予小地主、佃農、店主以及年租金 10 英鎊或以上的戶主或租客投票權。
達拉姆勳爵於 1833 年辭去內閣職務。"他以伯爵爵位退休,當然是為了治好他的頭痛……他的離開,他的同事們一定非常高興,因為內閣中從來沒有遇到過如此令人討厭、專橫的魔鬼。"格雷勳爵和他的繼任者墨爾本勳爵以及其他政府成員都認為達拉姆是一個危險的同事,擔心他的激進觀點和缺乏克制,他們急於在將他與國內受歡迎的追隨者分開的情況下發揮他的才能。
此前,他曾在1832 年 7 月受託前往沙俄,試圖通過談判和平解決低地國家的局勢。英國內閣中最激進的成員與歐洲最專制的統治者相處得異常的好。達拉姆向政府報告沙皇的保證,即他不會採取積極的形式向荷蘭提供援助,確保比利時的獨立不受干預。1835 年墨爾本勳爵就任首相後,立即任命達拉姆為擔任駐俄羅斯全權公使和特命大使。在俄羅斯期間,他被授予聖亞歷山大涅夫斯基騎士勳章、聖安德魯騎士勳章和聖安娜騎士勳章。 1837年,他被授予巴斯騎士大十字勳章(Order of the Bath)。
紐西蘭公司
1825年,蘭姆頓擔任紐西蘭公司(New Zealand Company)董事長,首次嘗試在紐西蘭建立英國殖民地。 格雷勳爵的妹夫愛德華·埃利斯(Edward Ellice)是也董事之一。 “該公司的目標是在紐西蘭建立商業機構,以獲得島上的亞麻和木材以及其他有價值的產品。”
加拿大總督
1837年,上加拿大和下加拿大爆發了叛亂。 下加拿大的種族緊張關係是該地區起義的一個重要因素——農業的法國人和商業的英國人之間衝突不斷。1838 年,達拉姆勳爵被任命為英屬北美總督兼高級專員,並獲得了近乎獨裁的行政權力,儘管他很不情願地接受了這一職位。 他的主要任務是調查 1837 年上加拿大和下加拿大叛亂後的政治局勢,並提出必要的改革建議。 他的助手包括查爾斯·布勒(Charles Buller)、愛德華·吉本·韋克菲爾德(Edward Gibbon Wakefield)和托馬斯·愛德華·米歇爾·特頓(Thomas Edward Michell Turton)。 起初任務在加拿大進展順利。 在加拿大的四個月里,他的個人外交取得了顯著成功。 但他當時的敵人並不在加拿大,而在倫敦。 甚至在他前往加拿大之前。 下議院已經針對達勒姆的奢侈支出提出了一項反對動議,政府僅以極微弱的優勢將其擊敗。 對達拉姆最嚴重的抨擊來自布魯厄姆勳爵(Lord Brougham),一位曾經與他發生過爭吵的朋友。 布魯厄姆勳爵譴責達勒姆的法令(ordinance)在某些方面是非法的, 該法令將 8 名主要領導人驅逐到百慕達(Bermuda),如果他們返回,將處以死刑。該法令釋放了其餘 153 人。達勒姆很快失去了他自己的政黨及其領導人墨爾本的支持,墨爾本支持廢除 6 月 28 日的法令。 1838年10月9日,達拉姆勳爵正式宣布辭職返回英國,在英國引起了極大的爭議。
《英屬北美殖民地事務分析》(Report on the Affairs of British North America)是在他去世前兩年在英國撰寫並提交給殖民部的。 它提出了責任政府制(responsible government),並建立上加拿大、下加拿大和沿海省份的立法聯盟( legislative union),以同化法裔加拿大人。
達拉姆勳爵因其建議責任政府制而在加拿大歷史上廣受讚譽。 儘管英國政府起初沒有接受這一建議,十年之後殖民地才成立了負責議會。 對責任政府制的建議無疑值得讚揚,但達拉姆對法裔加拿大人同化的期望被認為具有冒犯性。 20世紀後期也有學者認為《達拉姆報告》的影響力被遠遠高估了。即便如此,傑拉爾德·克雷格(Gerald Craig)評論道:“儘管存在種種缺點和缺陷,它仍然是英語國家歷史上對自由政府原則和實踐最有力和最具洞察力的闡述之一。”
軼事典故
1821年,托馬斯·克里維(Thomas Creevey)在他的日記中寫道:“他(蘭姆頓)來這裡的第一天,他說他認為每年40,000英鎊是中等收入——一個可以安穩生活的收入(such a one as a man might jog on with)。”(約等於2024年的£3,613,938.34)蘭姆頓從此一直被克里維稱作"King Jog"。
1826 年大選中,蘭姆頓幫助格雷勳爵的兒子兼繼承人霍威克勳爵(Lord Howick)競選諾森伯蘭郡(Northumberland)選區的席位。 霍威克的競爭對手之一、輝格黨成員博蒙特(T. W. Beaumont)指責蘭姆頓在整個演講過程中對霍威克勳爵進行提示,蘭姆頓強烈否認這一點,博蒙特稱蘭姆頓是個騙子。 儘管執法人員威脅進行干預,兩人最終還是在班堡城堡(Bamburgh Castle)的沙灘上交火,兩人都沒有受到任何傷害。 博蒙特和霍威克都在選舉中落敗。
彭肖紀念碑(The Penshaw Monument)是一座古希臘神廟風格的紀念碑,位於英格蘭東北部桑德蘭市(City of Sunderland, North East England)大都會區( metropolitan borough)彭肖山上。 它位於彭肖村附近,位於歷史悠久的達拉姆郡的華盛頓鎮和霍頓勒斯普林鎮(towns of Washington and Houghton-le-Spring)之間。 該紀念碑建於 1844 年至 1845 年間,是為了紀念第一代達拉姆伯爵約翰·蘭姆頓 (John Lambton)。
親屬成員
1812 年 1 月 1 日,蘭姆頓在葛特納格林與哈莉特·喬蒙德利 (Harriet Cholmondeley)結婚,同年 1 月 28 日,他在她父親位於柴郡馬爾帕斯(Malpas, Cheshire)的莊園舉行了英國聖公會儀式。 他們有三個女兒,她們都先於他去世:
- Lady Frances Charlotte (16 October 1812 – 18 December 1835), married the Hon. John Ponsonby (later 5th Earl of Bessborough), but died a few months later of consumption.
- The Hon. Georgiana Sarah Elizabeth (2 March 1814 – 3 January 1833)
- The Hon. Harriet Caroline (30 May 1815 – 12 June 1832)
1815 年 7 月哈莉特去世後,他於 1816 年 12 月 9 日在諾森伯蘭郡豪伊克(Howick, Northumberland)的格雷勳爵的莊園與第二代格雷伯爵查爾斯·格雷的女兒路易莎·格雷夫人(Lady Louisa Grey)結婚。 他們有兩個兒子和三個女兒:
- The Hon. Charles William (16 January 1818 – 24 September 1831) 見托馬斯·勞倫斯的作品《紅衣男孩》
- Lady Mary Louisa (8 May 1819 – 9 March 1898), married James Bruce, 8th Earl of Elgin
- Lady Emily Augusta (17 May 1823 – 2 November 1886), married Henry Cavendish, son of the Hon. Henry Cavendish
- The Hon. George Frederick D'Arcy (5 September 1828 – 27 November 1879), later 2nd Earl of Durham
- Lady Alice Anne Caroline (16 April 1831 – 15 January 1907), married Sholto Douglas, Lord Aberdour (later 18th Earl of Morton)
達拉姆夫人只比她的丈夫多活了一年,於 1841 年 11 月 26 日在熱那亞(Genoa)去世,享年 44 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