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

約定購回式證券業務走向常規化運作。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是指符合條件的客戶以約定價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賣出標的證券,並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客戶按照另一約定價格從證券公司購回標的證券,除指定情形外,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所產生的相關權益於權益登記日劃轉給客戶的交易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
  • 交易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
  • 類型:證券交易
  • 參與條件:開戶手續齊全、有效、無不良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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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是指符合條件的投資者以 約定價格向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賣出特定證券, 並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照另一約定價格購 回的交易行為。
交易目的及形式
交易目的是實現投資者的短期資金融通,交易形式是兩次證券買賣,包括初始交易和購回交易。
待購回期間,證券公司進行盯市管理,控制履約風險。
參與條件
開戶時間無限制,開戶手續齊全、有效、無不良記錄等
無資產規模限制
交易期限
最長不超過一年
若購回交易日發生標的證券停牌,購回交易不受影響,仍然正常進行。
交易期間,客戶可根據實際的資金安排,選擇提前或延期購回,並按照實際 交易天數支付資金利息。
業務背景
業務需求:持有股權的投資者希望在不放棄股票所有權的前提下,獲得短期資金融通,提高股權利用效率。
現行做法:質押股票,通過信託、銀行、典當行等渠道獲得資金,但面臨融資效率低、融資成本高、操作不夠靈活等問題。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通過回購交易方式,直接為客戶提供短期資金融通,可提高融資效率,降低客戶融資成本。
由上海證券交易所牽頭組織,證券公司參與設計實施,中國證監會進行監督管理,屬於標準化的場內交易工具。
業務優勢
手續簡單:客戶只須與證券公司簽署一次協定,協定期間可靈活交易。
交易效率高:客戶與證券公司協商一致後,在正常交易時間下達指令,經交易所配對成交後,客戶於T+2日即可獲得資金;而質押融資等至少需1周時間。
融資效率高:通過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流通股權可融資金比率平均為50%,而質押融資等約在30%的水平。
融資成本較低:融資利息以一年期貸款利率為基準,上浮2%-3%,比典當(月息達到4%)、信託融資(年息在10%以上)更低。
資金使用靈活:資金可提取,用於生產經營和補充短期流動資金,限制較少;而銀行、信託等通常有資金用途限制。
多種履約措施:證券公司進行盯市管理,在股價下跌後,客戶可靈活選擇多種履約措施,保證交易的穩定性。

融資渠道

八十年代以來,銀根收緊,融資難、融資成本高等問題一直困擾著諸多企業和個人。招商證券、國泰君安等大券商擁有試點資格,讓投資者可將持有的證券作為擔保,按證券市值的一定折算比例獲得所需資金,為企業和個人拓寬了融資渠道。
與市場同類產品相比,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業務機制靈活,可以滿足不同投資者的各類融資需求。該業務的參與主體範圍廣泛且準入門檻低,客群面廣,資產規模達到100萬元以上的個人投資者或企業,均可參與該項業務;融資規模可大可小,融資期限可長可短,投資者可以實現多樣化的融資需求;所融資金用途相對自由靈活,既可以用於中短期資金周轉,也可以滿足用於投資、建設和生產經營需求等。
B 股、非流通股、限售流通股、個人持有的解除限售存量股及持有該存量股的賬戶通過二級市場買入的該品種流通股等不得用於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

標的處理

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由公司持有並存放於專用證券賬戶,但公司不能通過交易或非交易方式轉讓標的證券。
股東權利處理
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產生的相關股東權利,由登記公司在股權登記日將公司專用證券賬戶中生成的相應權利劃轉至客戶賬戶,其中需要支付對價的股東權利由投資者自行行使。
由於客戶相關股東權利劃轉而導致標的股票履約保障比例大幅下降,公司將及時警示風險,提醒客戶及早採取履約保障措施。
待購回期間如公司專用證券賬戶被凍結,影響股東權利的劃轉。則相關股東權利留存在公司專用證券賬戶,由公司和投資者按照協定約定處理。
投票權處理:待購回期間,公司不能主動行使標的證券表決權,若客戶要求證券公司行使表決權,應當及時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並按約定方式處理。

相關信息

2011年10月上交所正式推出股票約定式購回業務,銀河、中信和海通證券(10.27,-0.12,-1.15%)首批試點。約定購回業務逐步進入常規化運作。2013年1月14日深交所約定購回交易業務上線,銀河、平安、長城和華泰等36家券商獲業務資格。
約定購回交易優勢在細分市場領域。約定購回交易主要是為了滿足實體經營企業的短期融資需求,定位於希望長期持有證券的實體經營企業。其顯著特點是買斷式交易,交易速度快,資金劃轉迅速,客戶準入門檻更低,資金用途更廣。其低的門檻設定和快速便捷的融資方式將為券商開闢新的細分市場領域,挖掘潛在客戶群,與銀行信託形成差異化的經營格局。
銀行信託主導股權質押市場。股權質押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公司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通過擔保的方式實現融資,這為中小企業提供了較好的融資方式。銀行和信託是股權質押市場的主要載體,2012年上市公司股票累計質押1954次,股權質押711億股;其中857筆股權質押在銀行,占比44%。在信託公司進行股權質押871筆,占比44.53%。券商尚未開展股權質押業務,預計一旦券商進軍股權質押融資業務,憑藉其獨特的客戶資源優勢和業務運作優勢,將成為股權質押市場的主力。
約定購回業務貢獻還較低,期待股票質押融資業務開啟。根據試點期間約定購回業務規模在不超過公司淨資本的15%的規定,已公布試點的16家券商可參與約定購回交易的規模上限約372億元,則可帶來5.82億元的收入貢獻,對行業貢獻比還較小。監管層正著手研究券商質押式股權融資的操作方案,預計未來質押式股權融資將向證券公司開放。預測在股權質押業務推廣階段,將增厚券商2%-3%的收入。在成熟階段,為券商增厚5%-9%的收入。
看好客戶優勢和資本雄厚兼具的券商。股權質押融資業務將有效依託客戶所有持有的證券資產,為客戶提供融資需求;也為券商創造了新的盈利途徑,有效提升其經營槓桿,提高了資本收益率,進一步推進券商中介型業務的縱深發展,實現客戶與證券公司的雙贏。隨著股權質押市場的增長,預計未來股票質押融資業務對證券公司的收入貢獻比約8%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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