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紛調節費

糾紛調節費是國家機關在處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間民事或經濟糾紛時,為調節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而收取的費用,主要有調解費、仲裁費、訴訟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糾紛調節費
  • 對應:國家機關
  • 對象: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間
  • 組成:調解費、仲裁費、訴訟費
一般的民事和經濟糾紛,其實質是當店匪贈習事人之間的利益矛盾,這種矛盾雖不屬於社會笑阿公共利乎記微備益的範圍,但如果處理不當又對社會公共利益有很大影響。國家機關參與糾紛的調節,腳屑遙有利於矛盾的化解和社會的穩定,因此是其重要的工作職責,國家財政有專門店乘淚的經費給予支持。但是,必須看到,糾紛的調節畢竟是對特定對象所提供的特定服務,收取一定的調節費,一方面是對調節服務中槳主歸的費用補償,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對糾紛當事人的駝兆記一種利益約束,它有利於減少和制止民事與經濟糾紛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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