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集成行業誠信企業評估規範

《系統集成行業誠信企業評估規範》是2017年03月1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系統集成行業誠信企業評估規範
  • 標準編號:T/BSIA 003— 2017
  • 發布日期:2017年03月11日
  • 實施日期:2017年03月13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 技術內容,

起草人

龍飛 郝崢嶸 張磊 楊洋

起草單位

北京軟體和信息服務業協會

適用範圍

本標準提出了系統集成誠信企業評估要求,系統集成誠信企業評估的程式要求,以及系統集成誠信企業評估機構的要求,本標準適用於: a、從事系統集成和信息服務的企業或機構,需要建立評估體系或評價自身能力時; b、系統集成行業協會或第三方評定組織受託評定系統集成誠信企業評估時; c、需要系統集成服務的需方評價和選擇供方時; d、政府相關管理部門、投融資機構等,需要對系統集成誠信企業評估進行事中、事後監管核查時; e、其他需要套用的場合。

技術內容

(一)北京市從事信息系統集成相關業務的企業。
(二)自願申報,簽署誠信承諾書,遵守本活動各項規則。
(三)在北京市工商局依法註冊,正常經營,持續經營年限達到三年的企業。
(四)評價期內未發生本次活動所規定的一票否決行為。
(五)企業應積極開展誠信體系建設,可通過相應的信用評價機構進行信用評價;
(六)企業應對所出具的企業經營財務情況、系統集成產品等方面的真實性負責,能經得起第三方核查;
(七)企業應認真處理客戶的投訴,持續改進客戶的滿意度;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受理行業自律信用評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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