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論法學新思維》是2022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圖書,作者陸宇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系統論法學新思維
- 作者:陸宇峰
- 出版時間:2022年10月
- 出版社:商務印書館
- ISBN:9787100216050
- 類別:圖書>法律>理論法學
- 定價:88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膠訂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系統論法學”是複雜社會的理論法學新流派,主張將現代法律作為“自創生”的“社會系統”加以觀察,顛覆了關於法律功能、法律要素、法律演化、法律效力、法律價值、法律全球化以及法與政治、經濟、道德關係的傳統理解,在全球範圍內日益受到重視。本書作者深耕該領域超過十五年,以準確、簡明、平實的語言,展現了“系統論法學新思維”。上篇“理解現代法律的新思路”重構系統論法學的學說體系,中篇“推進法學研究的新範式”闡述系統論法學的學術價值,下篇“觀察法治中國的新工具”創造性地運用系統論法學研判當代中國法治發展,包括全球司法治理浪潮下的中國司法、法制改革背景下的網路法律輿論、中國網路公共領域的治理困境、信息技術的反噬效應及其法治挑戰等,令人耳目一新。
圖書目錄
自 序
上篇 理解現代法律的新思路
引 言
章 “自創生”社會系統理論
節 社會系統理論的範式轉移
第二節 溝通:社會系統的基本要素
第三節 社會系統的三種類型
第四節“全社會”的三種分化模式
第二章 社會演化與法律系統的“分出”
節 分割社會與原始法
第二節 分層社會與“前現代高等文明的法”
第三節 功能分化社會與現代實證法
第四節 法律的演化:變異、選擇與再穩定化
第三章 穩定規範性預期——法律系統的功能
節 既有的法律功能學說
第二節“規範性預期”與“認知性預期”
第三節 法律作為全社會的“免疫系統”
第四章 代碼、綱要、程式——法律系統的結構
節 代碼化:運作封閉與法律悖論
第二節 綱要化:悖論展開與認知開放
第三節 法律作為“條件性綱要”
第四節 通過“程式”的正當化
第五章 司法作為法律系統的“中心”
節 現代司法的“決斷”屬性
第二節 現代司法的中心地位
第三節 “中心”與“邊緣”的協同運轉
第六章 重新界定“正義”
節 自然法學說中的正義
第二節 法律系統中的正義
第三節 正義的純粹“形式性”
第七章 法律系統與其他功能系統
節 系統際的關聯模式
第二節 法律與經濟
第三節 法律與政治
第八章 系統論法學的特色與貢獻
第九章 系統論憲法學
節 現代憲法的社會功能:維繫功能分化
第二節 現代憲法的現代屬性:效力自賦之法
第三節 現代憲法的空間位置:系統際耦合結構
第四節 現代憲法的內容要求:社會的規定性
第五節 基本權利的社會原理:性質、主體和效力
第六節 無關權力的憲法問題:失控的社會媒介
第七節 現代憲治的模式轉換:邁向多元主義
中 篇 推進法學研究的新範式
引 言
章 有關法律的科學性巨觀理論
節 社會理論法學並非嚴格意義上的法學
第二節 社會理論法學具有科學屬性
第三節 社會理論法學取向於巨觀理論
第二章 現代法律全面理性化的動力
節 對法教義學的“激擾”
第二節 法律運作的“自我調整”
第三節 法律理性的四個維度
第三章 各領城法學研究的知識增長點
第四章 系統論法學與社會理論法學
節 系統是社會理論的普遍觀察工具
第二節 人是社會系統重要的環境
第三節 社會整合建立在差異基礎上
第五章 重思“法律與文學研究”
節“有所不為”的法治
第二節“有所作為”的法治
第三節“不可強為”的法治
第四節 被遮蔽的法治問題
第六章 從盧曼到托依布納: 全球社會憲法論
節 民族國家的政治憲法
第二節 全球化時代的新憲法問題
第三節 片段化的全球社會憲法
第四節 全球的憲法碰撞與“新衝突法”
第五節 附論:系統論憲法學的新進展
下篇 觀察法治中國的新工具
引 言
章 走向“社會的司法化”
節 現代法功能再辨析
第二節 現代司法之於法律功能的決定意義
第三節 現代司法作為解紛機制的決定性優勢
第四節 “大司法”與“社會的司法化”
第二章 社會治理創新與法制改革轉型
節 民間社會的法制改革訴求
第二節 國家與社會的權力碰撞
第三節 轉型期的法制改革與黨的領導
第四節 以社會治理創新迎接法制改革轉型
第三章 網路奧論與法制改革頂層設計
節 法制改革模式轉型背景下的網路輿論
第二節 策略重構型網路法律輿論:典型方式
第三節 策略重構之於法制深改:意義與局限
第四節 超越策略重構作為頂層設計的內在要求
第四章 中國網路公共領城: 功能、異化與規制
節 促進社會各領域的自我反思
第二節 基於技術設定的異化風險
第三節 “行為主義”規制模式的錯位
第四節 “公一私”合作的新型網路規制
第五章 信息社會技術反噬效應及其法治挑戰
節 信息技術的“逆向淘汰”效應
第二節 信息技術的“全景敞視”效應
第三節 信息技術的“加劇排除”效應
第四節 信息技術的“異議阻卻”效應
第五節 通過反身法化解信息社會的法治困境
中國進入“風險社會”(代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