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工作容量

蓄電池容量,電力系統,

蓄電池容量

測試系統通過內置電子負載對電池組進行實際放電,並對蓄電池組總電壓、總放電電流、各單體電池電壓電流,溫度實時自動掃描,當實際放電電流值與所預設放電電流值發生偏差時,測試系統能閉環調控放電電流,保持恆流放電。
測試系統根據預設參數,並考慮到放電率等因素,依據容量計算公式“潘克特公式”實時計算累加,測知蓄電池的放出容量。
蓄電池容量測試計算因式,需將各種溫度變化時的容量換算為25℃時的容量,才能精確標示其實際容量。同時,計算加式中的實際放電電流(A),實際放電時間(h),10h放電時間均為實時檢測值。

電力系統

工作容t(workingeapaeityofeleetriepowersystem)電力系統中發電廠擔任電力系統正常負荷的容量。它是進行電力平衡的基礎。
因為電力系統的負荷是變化的,其工作容量也是變化的,在電力平衡表中一般所指的工作容量是指電力系統最大負荷(屍ma:)時的工作容量,如圖所示。
水電工作容量電力系統中水電廠按保證出力運行時向電力系統所能提供的發電容量。與水電廠的預時序.時工作容量示意圖想出力、保證出力、水庫調節性能、下游綜合用水的要求、系統負荷水平及負荷特性等有關。預想出力是在一定水頭及發電設備狀況下,水電廠可能發出的最大出力.水電廠裝機容盈與預想出力之差稱為水電受阻容t。保證出力是水電廠相應於設計保證率枯水段的發電平均出力。
對具有多年調節水庫的水電廠,其枯水段為連續幾個枯水年.對具有年調節水庫的水電廠則枯水段為一年中的枯水期。
對日調節、周調節或無調節水庫的水電廠,則枯水段為若干天。強迫出力是水電廠為保證下游綜合用水部門的要求而必須發電的最小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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