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財務管理體制

糧食財務管理體制是糧食企業財務與國家財政之間,糧食上下級財務之間,在資金的籌集、耗費的補償,利潤的分配、繳撥和虧損的撥補關係方面,集權與分權,統一領導與企業自主,責、權、利處理原則等基本管理制度的總稱。是糧食管理體制的組成部分。同國家財政管理體制也有密切關係。

它根據糧油商品流通的需要,規定財務管理的原則,劃定糧食企業財務管理在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之間、國家與企業之間的職責、許可權、以及財務收支範圍。建國四十年以來,糧食財務管理體制始終貫徹“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並隨著糧食管理體制的變化而變化,有的時期以集權為主,有的時期以分權為主,基本上都是在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之間,糧食部門上下級之間,調整管理職責、許可權和財務收支範圍。在國家與企業之間基本上是“統收統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隨著經濟體制和糧食管理體制的改革,糧食財務管理體制著重於調整國家與企業和企業與職工的關係,逐步擴大企業自主權,增強企業活力,國家、企業、職工三者利益關係問題,逐步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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