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油集運費用亦稱“糧油二次集運費用”指糧食部門收購農民交售的糧油不能一次擺到交通幹線外調點、加工點或銷售點,而需再次搬移方能達到外調、加工或銷售地所發生的費用。糧油是繁重難運的商品,短途搬運也需付出大量運費,因而要按照合理組織商品流通的要求,力爭一次擺布好。二次集運量占入庫總量的比率可以作為經營管理好壞的一項經濟指標。
在會計核算上,一個獨立核算單位範圍內,發生二次集運時,作內部移庫處理,即不作價不結算,只根據移庫結報表單登記商品分戶實物明細帳; 在兩個獨立核算單位之間進行集運的,作系統內部商品調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