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油兌換是糧食企業與農業生產單位和農民以及其它單位之間進行不同品種、不同質量、不同用途的糧油的互相交換。有以糧換糧、以油換油,也有糧油之間的兌換。如口糧兌換種籽糧或糧食複製品,原糧兌換成品糧或飼料,粗糧兌換細糧,一般糧兌換優良品種等。不同地區的糧食企業之間和內外貿企業之間,企業內部的平價糧油與議價糧油之間也常有兌換業務。
糧食企業因兌換而收入糧油稱為“品種兌入”。因兌換而支出糧油稱為“品種兌出”。在進行糧油兌換時,數量和價格均按規定分別計算,可以等量不等價,由一方找補差價; 也可以等價不等量,以量補價; 還可以數量按規定折合互換,由一方找補差價。開展糧油兌換,有利於促進糧油商品生產,改善人民生活,搞活企業經 營。在會計核算上,品種兌入視同購入,品種兌出視同銷售,分別列帳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