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
1 、積極為病人治療:醫生必須以其所掌握的學知識和治療手段,盡最大努力為病人服務,這是醫療職業特點所決定的。只要選擇了醫療這門職業,就承擔了任何理由都無法推託的為病人治療的義務。任何政治的、社會的等非醫療的理由,都不應限制或中斷醫生對病人的治療。
2 、解除病人痛苦:病人痛苦包括軀體性的和精神性的。軀體痛苦一般可用藥物等醫療手段加以控制,但心理精神痛苦則需醫生以同情心理解病人,做好心理疏導工作才能奏效。
3 、向病人及家屬解釋說明病情:醫生有義務向病人說明病情、診斷、治療、預後等有關醫療情況。這種說明不僅僅是為了爭取病人接受醫生診療的合作,更重要的是尊重病人的自主權和知情權。
4 、為病人隱私保密:保密是醫務人員的一種傳統道德。 《國際醫學倫理準則》中規定:
“由於病人的信任,一個醫生必須絕對保守所知病人的隱私。”
規定
1985年頒發的《醫務人員醫德規範和實施辦法》中也規定了:
“為病人保守醫密,不泄露病人的隱私和秘密。”
這就是要求在為病人檢查、診斷、治療過程中,嚴格保守醫密,維護病人的合法權利。
醫生的職責是神聖的。之所以神聖,就是因為他們在履行救死扶傷的職責,即發揚一切為人民服務的人道主義精神,在全部的臨床療工作中,無條件地維護病人的利益,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做好每一件事,治療病人疾病,增進病人的健康。同時,每個醫生還必須承擔對他人、社會的責任,增進公眾的健康,促進社會的發展。
獎項
由於精神衛生行業是一項高危險的特殊的公共衛生事業,醫護人員每天都要面對喪失正常責任能力的患者,遭到人身傷害的事時有發生,臨床一線的職工幾乎100%有受到患者人身攻擊的記錄,嚴重的甚至被打傷、打殘、致死。根據這種情況,有的精神病醫院設立了委屈獎。
相關信息
據了解,全世界每萬人中平均擁有 12.6 位精神科醫生,而我國卻只有 1.5-2.1 人。中國的精神病發病率,不比西方國家低,像精神分裂症、躁狂等重度精神病的發病率約高達 1%-2% 而各類精神病的總發病率約為 13.6 %。據專家介紹,目前全國至少有 1600 萬精神病患者。這個統計數字還不包括像抑鬱症、失眠、心理障礙、人格障礙等輕度精神心理類疾病。由於精神科醫生力量嚴重缺乏,許多地方只能保證一些嚴重危害他人或公共安全的武瘋子 ” 得到及時治療,而占大多數的心理障礙、人格障礙患者乃至 “ 文瘋子 ” 很難及時醫治。而輕度精神病如不及時治療,便有可能進一步惡化為重度精神病,由此形成惡性循環,積重難返。
原因
了解原因有以下幾點:一是精神科醫生與同行相比,收入偏低,精神科醫生與同級別的綜合醫院同行比,收入約低一半。
二是從業環境惡劣。幾乎所有的醫生都遭受過病人的暴力對待。
三是不被社會所理解。社會上普遍戴有色眼鏡看待精神病患者,與精神病人打交道的醫生自然也就 近墨者黑 ” 讓精神科醫生沒有職業榮譽感。
區別
心理諮詢和心理治療是不同的,簡單的說醫師是從事治療工作,有處方權,可以開藥,可以進入醫院工作,也可以自立牌坊,而諮詢師 是從事心理輔助治療,只能做心理干預(從心理上下功夫,改變患者的心理狀態),沒有處方權,不可以進入醫院工作。另外, 醫師 拿的是醫學學士學位 諮詢師 拿的是理學學士學位 當然,轉行的除外。也就是說,我現在是外科醫生,同時我也可以考心理諮詢師。另,心理諮詢師分三級,一級為最高 心理醫師好像不分級,漢語"心理"常與"精神"混淆,其實兩者是近義詞。心理障礙與精神障礙,語意上也有一定區別。心理障礙較通俗,多指日常生活中際遇到的一些心理問題,包括認知上的囿於己見、感情上的迷惘、輕度不協調、意志發育的不成熟等等;精神障礙一詞見於精神醫學書刊,精神病醫師基本上全用精神障礙,很少用心理障礙、心理病之類詞語。精神衛生與心理衛生也因此完全混淆。十多年前,台灣出現兩個法律名詞:"心理衛生法"、"
精神衛生法",好多人搞不明白:這是兩個法律么?非也,原來是一個法律,名稱叫法不同,引起了一些爭論,翻譯家也為此犯難,英語mental與psychological均有"精神的"、"心理"的兩種譯法,精神醫學上幾乎全譯為"精神的",心理學工作者相反,幾乎全譯作"心理的"。你只要細辨一下,說"精神的"或"心理的",有點不同感受。這點在心理醫生與精神病醫生上的差異更大。
心理醫生與精神病醫生
一、
心理醫生與精神病醫生的服務對象不同。心理醫生服務對象是心智比較正常乃至完全正常的大眾,精神科大夫專治精神病人,他們與現實的分離相當顯著,心智扭曲到令正常人莫名其妙的境域。我只見有存在主義哲學家認為並耐心分析道:"精神病人的心態、行為是可以理解?quot;。精神病人的病態言行稱為精神症狀,心理障礙則一般不稱為"病",心理醫生是不愛用"心理病"標籤的,忌"病"這一詞素。
二、 心理醫生和精神病醫生的工作方式乃至作風不同,心理醫生的工作方式,目前以心理諮詢為主,強調與患者(注意:稱"患者",不稱"病人")作心靈上的溝通、交流、啟迪,提供人生道路上的最佳選擇方案或策略思考。林立醫生提供的心理治療、心藥,基本上是無形的,物質形態的藥物僅偶爾使用,起的是輔助作用;精神病大夫則每見提供病人或患者大劑量的(一般內科醫生不敢用到如此劑量!)抗精神病藥,多數屬鎮定劑,比安眠藥所屬的鎮靜劑作用(對中樞神經系統)強的多。由於種種原因,精神病醫生與病人之間,通常謝絕工作(查房、門診為主)的任何交往,以免惹麻煩。心理醫生對此則較為熱情,少顧忌。
三、
心理醫生和精神病醫生的知識結構有差異。心理醫生與精神病醫生的知識容量要求均非常大,但後者為接觸到的是精神病人,有點欠缺或差忽難得讓人揭底,對象的監察力量微小。心理醫生要兼備廣泛的人文科學與生物學知識。心理醫生務必具有精神醫學與心理衛生常識,能大致識別精神病的不同種類。作為心理醫生,心理學、健康學與精神醫學知識含量均相當高。知識目前限於心理醫生專業的學科化還很不完善,高品位的心理醫生很少,遠遠滿足不了社會需求,因而類似民間草藥土郎中般的心理醫生,凡富有真誠敬業獻身精神者,也應得到尊重,他們的勞動於人民健康有助益。
精神病與神經症的區別
精神病是由於人體內外有害因素引起的大腦功能紊亂,導致知覺、意識、情感、思維、行為和智慧型障礙的一類疾病,特點是心理狀態的異常,表現為各種各樣的精神症狀。如錯誤的判斷時間、地點、人物;覺察不到自己的精神活動或軀體的存在;感到自己的語言思維、行為不由自己的精神活動或軀幹的存在;客觀現實中並不存在的某事物,病人卻感知有;病態的、錯誤的判斷和推理,因而產生與事實不符的錯誤的想法,但患者卻堅信不移,不能以親身經驗與精力加以糾正,淡漠、不關心周圍一切等。
(1)病因不同:人們普遍認為精神病(癲瘋病)是受刺激後得的,其實今天精神病學的研究仍認為,大多數的精神病是一種病因未明的疾病。當然少數精神病人發病前遇到不愉快的事件只是發病的誘發原因,而不是發病的原因。而神經症卻是心因性疾病,是由於現實生活、工作、學習中或幼年時創傷性心理因素引發起病的。
(2)分類不同:精神病為數最多的是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鬱性精神病。而神經症是一個集合概念,它包括:焦慮症、抑鬱症、恐怖症、強迫症、癔症等。
(3)臨床表現不同:精神病患者對心理異常狀態(例如出現妄想、幻覺、情感淡漠、躁狂興奮等)沒有認識,他們把幻覺、妄想與現實等同起來。因此不承認自己有精神病,不主動就醫,甚至於拒絕看病。而神經症患者對自己的心理狀態的異常(例如出現自我意識障礙、疑病觀念等)有認識,他們可以把病態的體驗與客觀現實分開,有患病的感覺,主動就醫,求治心切。
(4)精神病的行為改變超過社會所能夠接受的限度,如無故擠眉弄眼、做鬼臉,行為不可理解,不知道動機、目的何在,把肥皂吞進肚子裡;把雜有大便的草紙放在嘴裡添;把褲子當上衣穿。思維內容缺乏內在的連貫和應有的邏輯性。
(5)神經症有其共同特點:精神活動能力降低,有焦慮、煩惱或者為各種身體不適等痛苦。體格檢查不能發現腦器質性病變或者軀體疾病作為臨床症狀的基礎,自知力好,他能知道自己有病,而且沒有持久的精神病性症狀,他不會把自己的病與客觀的現實相混淆,而是迫切要求治療,這類病一般都有一定的人格作為基礎;起病的時候,都有一定的心理壓力或是社會因素,而且病情較遷延,病人內心很痛苦。
(6)治療方法不同:精神病治療以藥物抗精神病治療為主。而神經症以藥物為輔助手段,心理治療為主。
發病時期
與正常人無法溝通的時候,心理醫生工作難度很大。但他們在康復時期和兩次發病的間歇期,心理醫生的作用不可缺,應強化心理治療。正常人與精神病人之間有一個開闊的過渡帶,優秀的精神病醫生,也當能勝任一般心理醫生的職能。所以要指出心理醫生與精神病醫生有三大區別,只因兩者畢竟有許多共通和協同之處。
心理醫生是治療心理疾病的,被治療的人身體上是沒有疾病的,而精神病醫生是治療精神有問題的患者,是病人的精神出現了疾病,病人的身體就是大腦里出現了問題。
電視劇
電視劇《人到四十》中,王志文飾演精神科醫生,劇情圍繞他的工作和家庭展開。
電視均情節是否真實?一位現實生活中真正的精神專科醫生做個了分析。他指出劇中的環境和情節是接近真實的,只是“精神病醫生”這個稱呼,或許是整部電視劇里乃至整個社會都最需要矯正的。但就整部電視劇而言,瑕不掩瑜,給觀眾呈現了一個新奇而幾近真實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