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婦殺兒女事件

2013年5月31日下午,海南澄邁縣橋頭鎮一名患有精神病的女子黎某在家中將其兩名親生小孩殺害,分別是其5歲的女兒和約3歲的兒子。犯罪嫌疑人黎某2013年27歲, 因黎某曾有過精神病史,其丈夫於2012年曾兩次送其到海南省安寧醫院住院治療,但從無發現黎某出現過暴力傾向。目前,該案的調查處理工作正在進行之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精神病婦殺兒女事件
  • 發生時間:2013年5月31日
事情經過,善後工作,

事情經過

據兩名孩子的父親林某講述,當天下午放學後,兩名小孩分別從福山的學校和鎮上的幼稚園放學回家,下午5時許,林某打電話回家讓黎某給兩個孩子做飯,黎某卻回答說她已經將兩個孩子殺死,林某不相信,便讓黎某叫女兒來接電話,黎某再次回答小孩已經死了怎么聽電話。
林某感到事情不妙,立刻騎三輪車從工地趕回家。回到家後,林某看到兩個小孩躺在床上已不省人事,林某慌張的跑到附近衛生所找王醫生,讓王醫生趕緊過去看一下他的兩個孩子。王醫生看到小孩躺在床上面色已發白,立刻向橋頭邊防派出所報了警。
接到報警後,橋頭邊防派出所幹警立刻趕到案發地點,對現場進行布控,將犯罪嫌疑人黎某控制。

善後工作

該案發生後,橋頭鎮委書記王逸生、鎮政府鎮長鄭光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了解案情發生經過,及時把案情向縣委書記楊思濤,縣委副書記、縣長吉兆民,縣委副書記、縣政法委書記吳國愛,縣委常委、公安局長王雷等領導匯報。
接到案情報告後,澄邁縣委書記楊思濤、縣長吉兆民分別做出指示,要求橋頭鎮政府及時妥善安排好死者的善後工作,並做好家屬的安撫工作,同時要求公安部門儘快做好案件的調查工作。
案情發生後,縣民政局及時拿出5000元,橋頭鎮政府拿出4000元給受害者家屬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澄邁縣委書記楊思濤要求,由縣民政府局牽頭,對全縣精神病患者進行排查,對具有暴力傾向的精神病患者進行強制治療,嚴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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