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10

米-10

米-10、米-10K重型直升機,是前蘇聯米里設計局研製的重型起重直升機,由米-6發展而來,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給予綽號為“哈克”(Harke)。米-10有兩種型別:“哈克”A(米-10或V-10)和“哈克”B(米-10K)。

米-10與米-6之間可以互換的部件包括:動力裝置、傳動系統及其減速器、自動傾斜器、旋翼、尾槳、操縱系統和大部分設備等。在3000米高度和海平面標準大氣+40℃條件下,發動機功率保持不變。用一台發動機可保持水平飛行。全部導航設備和自動駕駛儀均可全天候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米-10
  • 綽號:哈克(Harke)
  • 設計局:米里設計局
  • 首飛:1960年
  • 最大起飛重量:43700千克
  • 最大吊掛載重:8000千克
  • 最大平飛速度:200公里/小時
研發歷程,結構,設備裝置,性能參數,外形尺寸,內部尺寸,重量及載荷,性能數據,改型,米-10P,米-10GR,米-10UPL,

研發歷程

早在1961年,第329廠就已經做出了系列生產米-10直升機的決定。不過,這個決定的實施一直向後推遲,而推遲不僅僅是因為技術方面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推遲生產是因為軍方對直升機載飛彈系統興趣的降低。
米—10重型直升機米—10重型直升機
不過,1964年3月5日,生產米-6直升機的羅斯托夫第168廠開始生產米-10直升機,其工廠代號為“伊扎爾60”.當時,這家工廠的廠長由D.M.丘馬琴科擔任。第168廠花了半年的時間生產了第一架米-10直升機。
米-10“哈克”A1958年2月開始研製,1960年首架原型機開始試飛,1961年第二架原型機在土希諾機場舉行的航空節上首次公開展出。米-10和米-6在座艙視窗線上部幾乎是相同的,但米-10機身的高度明顯降低,尾梁下沉,使得變平的下表面一直延伸到尾部。米-10沒有米-6那種固定短翼。

結構

米-10採用了高的長行程四點式起落架,主輪距有6米多,滿載時機身下表面離地高度達3.75米,因而可以使直升機滑行至所攜帶的貨物上面,便於運送龐大的貨物,如建築物的預製件。機身下面可裝輪式載貨平台,平台由液壓夾具固定,液壓夾具可在座艙內或用手提控制台操縱。如不用載貨平台,用液壓夾具可起吊長20米,寬10米,高3.1米的貨物。座艙內可裝載附加貨物或旅客。
米-10直升機擁有一套完整的閉路電視系統,可以對直升機的情況進行監控,當進行貨物運輸的時候,還可以對吊掛的貨物進行觀察,方便貨物的起落和接地。機艙內配備了加溫的設備和氧氣設施,當來到較寒冷或者是空氣稀薄的地方就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機艙的內壁還可以配備28N可以摺疊的座椅,供乘客休息,不用時可以拆除,進行貨物運輸。閉路電視系統帶有可從機身後部下面向前掃描和通過吊掛艙口向下掃描的攝像機,可用來觀察貨物和起落架,以便參考接地。
米-10K“哈克”B和米-10類似,1966年3月26日在莫斯科首次公開展出。該型在設計方面作了一些改進,降低了起落架的高度,尾梁更細。該型僅適於吊掛貨物。
米-10K只有2名駕駛員操縱。前機身下面有一個吊艙,內設整套的飛行控制裝置和面向後的座椅。懸停時由吊艙中的1名駕駛員操縱直升機,同時,對裝載、卸載和起吊等視界不會受到限制。
米-10K的最大吊掛載荷初始時為11100千克,但預計採用Д-25BФ渦輪軸發動機後增加到約14000千克,Д-25BФ發動機的單台功率為4848千瓦(6590軸馬力)。
據說米-10和米-10K大約共交付55架,1971年曾暫時停產,1977年又恢復短期小批量生產。大多數米-10已逐漸被新研製的米-26重型運輸直升機取代。
旋翼系統除旋翼軸向前傾斜45度,此外,其它均與米-6的相同。
尾斜梁起垂尾作用。平尾裝在靠近尾斜梁處,安裝角可調。
機身傳統的全金屬鉚接半硬殼式結構。

設備裝置

著陸裝置不可收放四點式長行程起落架,前、主起落架均為雙機輪式。所有起落架均裝有油-氣減震器。主起落架支柱為套筒式,主機輪裝有剎車裝置,機輪尺寸1230×260毫米。前起落架為搖臂式可轉向起落架,機輪尺寸為950×250毫米。所有起落架支柱都有整流罩,左前起落架整流罩上具有進入空勤人員艙門的跳板。這種起落架雖然很高,但仍能保證平衡著陸和以100公里/小時速度滑跑起飛。
米—10重型直升機米—10重型直升機
動力裝置兩台4101千瓦(5576軸馬力)Д25B型渦輪軸發動機,兩台發動機並排安裝在旋翼軸前,機身頂棚的上部。機身內部有一個內部燃油箱,機身兩側有兩個外掛油箱,總載油量為9000升。必要時,可在座艙內附加兩個輔助油箱。
發動機罩側板打開時(用液壓作動筒打開和關閉)可用作維護平台。
座艙駕駛艙可容納正、副駕駛員。兩側凸出的視窗用於改善向下的視界。艙內有通風、加溫裝置和氧氣設備。艙門在右側緊接駕駛艙之後。座艙內沿側壁設有28副可摺疊座椅,可坐旅客或折起裝貨。貨物藉助於支架和承載能力為200千克的電動絞車經主起落架後部右側的艙門裝入座艙。除前述的載貨平台外,米-10備有外部吊掛裝置作為標準設備。外部吊掛裝置可與由座艙內部的手提式控制台操縱的絞車一起使用。當直升機用於懸停救護或其它任務時,此絞車可經座艙地板艙口提起500千克貨物。機載設備基本上與米-6直升機的相同。
米-10直升機還有十分先進的自動駕駛儀器和導航系統,所以它可以進行全天候作業。同時它還擁有無線電台、機內通話裝置,飛行員在作業時可以進行良好的溝通和交流,對周邊環境也能及時地匯報。米-10擁有的無線羅盤和無線電高度表也可以幫助它確定位置和直升機任務進行過程中的其他數據。

性能參數

外形尺寸

旋翼直徑35米
尾槳直徑6.3米
旋翼尾槳中心距21.24米
機長(旋翼和尾槳轉動)41.89米
機身長度32.86米
機身下表面離地距離3.75米
機高7.8米
主輪距(減震支柱中心線間距)5米
前主輪距8.74米
載貨平台
長×寬8.53米×3.54米
空勤人員艙門
高×寬1.35米×0.78米
離地高度3.91米
貨艙門
高×寬1.56米×1.26米
離地高度1.82米
座艙地板的艙口直徑1米

內部尺寸

座艙
長×寬×高14.04米×2.5米×1.68米
容積約60米3
面積
旋翼槳盤962.1米2

重量及載荷

空重24680千克
最大燃油重量(帶轉場油箱)8670千克
載貨平台上的最大載重(包括平台)15000千克
最大吊掛載重8000千克
起飛重量(吊掛貨物時)38000千克
最大起飛重量43700千克
最大槳盤載荷0.39千牛/米2(39.5公斤/米2)

性能數據

最大平飛速度(最大起飛重量)200公里/小時
巡航速度(空重)250公里/小時
實用升限3000米
航程(載貨平台載重12000千克)250公里/小時
轉場航程795公里

改型

米-10P

1970年,第329廠完成了對米-10P型電子對抗直升機的研製工作。米-10P旨在通過干擾敵人雷達系統,為戰術航空兵的作戰活動提供支援。
米-10P裝備有細長的ST-9000型“草原”電子對抗吊艙。該型吊艙重7125千克,懸掛在直升機的液壓鉗上。吊艙里裝有三台“花束”電子干擾機,這些干擾機通過消隱敵人雷達螢幕脈衝信號,中斷敵防空作戰活動,並對敵人的飛彈制導雷達進行干擾;另外還有8台“四季豆”回響發射機,用於製造假雷達反射信號,這些發射機曾經在敵人的雷達螢幕上製造出多個假目標。吊艙的前端裝有一台巨大的散熱器,用來散發任務設備產生的熱量。直升機的貨艙里裝的是電子對抗操作員的工作站和吊艙設備的供電系統。

米-10GR

第329廠從1966年開始以米10直升機為基礎,開發一種旨在探測敵人發射機位置的測向直升機。當年單產的米-10直升機被改裝成了測向直升機的原型機,其型號為米-10GR,其後綴GR是指其用於測向的電子情報系統的研發代碼“梳子”,其研製目的是探測敵人無線電發射機的位置。為此,這架直升機在機身下面裝備有一個裝備有天線的特殊吊艙。

米-10UPL

第329廠於1966年研製出了“移動通用野外實驗室”米-10UPL原型機,供礦石分析只用。這架直升機原型機為CCCP-04102,機上載有一輛裝備有特殊裝備的重型雙軸廂式掛車。在抵達距離地址探測現場最近的機場後,工作人員將把掛車從直升機上卸載下來,用一輛卡車拖到勘探作業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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