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襄(1619~1690) 字輔之,別號宏心。陝西蒲城縣城北關人。清順治四年(1647)進士。初任河北邢台縣令,遭旱災,有水泉,未經開發。他下令測地開渠,數月而成。百姓勒碑以記,名為“米公泉”。在任廣西道監察御史時,西域喇嘛恃寵驕橫,舉世奉為活佛,駝馬來去經過,供費開支巨大,地方不安。他以邪教妨礙治安為由,上疏參奏,順治帝下令嚴禁。從此喇嘛斂跡,遵守國法。順治九年(1652)出按江西。過九江時,南昌知府陸某深夜以銀器賄贈,他罷其官,收其印,查明其貪污巨萬。順治帝下旨贊曰:“米襄嚴卻饋送,不負風憲(糾察官吏)之職。”十四郡屬官吏,無不毛骨悚然。時方戰亂之後,民力凋耗。他與巡撫蔡某同心圖治,裁附加多種。民眾頌揚:“江西有賴,有米有菜(蔡)。”任事一年即奉命撤回,途經小孤山(今江西彭澤縣長江中),因風雨阻隔誤期,被降職。後調任浙江藩台。
基本介紹
- 本名:米襄
- 字號:字輔之,別號宏心
- 民族族群:清
- 出生地:陝西蒲城縣城
- 出生時間:1619
- 去世時間:1690
米襄(1619~1690) 字輔之,別號宏心。陝西蒲城縣城北關人。清順治四年(1647)進士。初任河北邢台縣令,遭旱災,有水泉,未經開發。他下令測地開渠,數月而成。百姓勒碑以記,名為“米公泉”。在任廣西道監察御史時,西域喇嘛恃寵驕橫,舉世奉為活佛,駝馬來去經過,供費開支巨大,地方不安。他以邪教妨礙治安為由,上疏參奏,順治帝下令嚴禁。從此喇嘛斂跡,遵守國法。順治九年(1652)出按江西。過九江時,南昌知府陸某深夜以銀器賄贈,他罷其官,收其印,查明其貪污巨萬。順治帝下旨贊曰:“米襄嚴卻饋送,不負風憲(糾察官吏)之職。”十四郡屬官吏,無不毛骨悚然。時方戰亂之後,民力凋耗。他與巡撫蔡某同心圖治,裁附加多種。民眾頌揚:“江西有賴,有米有菜(蔡)。”任事一年即奉命撤回,途經小孤山(今江西彭澤縣長江中),因風雨阻隔誤期,被降職。後調任浙江藩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