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文物、旅遊、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文化藝術、文物、旅遊、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體育工作的政策、規定和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米脂縣文體廣電局
- 內設機構:5個
- 主要職責:15條
- 所在地:米脂縣
機構設定,主要職責,
機構設定
1、辦公室、文物股、旅遊股、文化藝術股、廣電科、體育科
2、下屬事業單位:博物館、楊家溝紀念館、姜氏莊園文管所、文化館、斌丞圖書館、文學藝術創作研究室、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電影院、劇團、電視台、有線廣播電台、無線差轉台、電影發行放映公司
主要職責
(二)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文化藝術、文物、旅遊、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體育的改革和發展工作;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文化藝術、文物、旅遊、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體育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規劃協調全縣文化設施建設布局,參與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旅遊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縣級公共文化、體育設施。
(三)歸口管理全縣重大文化藝術活動以及公益性文化館、公共圖書館事業;指導、推動開展各類民眾性文化工作;管理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管理全縣文學、美術、書法、攝影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制定全縣文化藝術比賽、評獎等活動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四)研究擬訂文化藝術、文物、旅遊、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體育方面的產業規劃和經濟政策;指導、協調文化、旅遊產業的發展。
(五)領導、協調全縣文物工作;申報、推薦國家、省級、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審核申報全縣重點文物的保護、考古發掘、古建築維修項目;負責文物複製品管理、流散文物徵集、文物鑑定工作;協調、指導、檢查全縣文物安全工作,推行文物安全風險等級鑑定管理;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破壞文物、盜掘古墓葬、走私販賣文物的案件。
(六)領導、協調全縣旅遊工作;研究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全縣旅遊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組織領導旅遊產品的開發、利用;組織全縣旅遊資源的普查和評估;指導全縣旅遊景區(點)的規劃和開發建設和質量等級評定;組織領導全縣旅遊統計及分析工作;申報管理全縣重大旅遊投資項目;協調管理假日旅遊工作。監督各類旅遊景區(點)、度假區及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和旅遊項目的服務標準;申報全縣國際、國內旅行社的設立及協助上級部門完成旅行社年檢工作;指導各類賓館、酒店的星級評定;組織旅遊行業服務質量的檢查、交流、評比;監督管理全縣旅遊市場,查處違反旅遊法規、規章的行為,規範旅遊市場,最佳化旅遊環境;受理旅遊投訴案件,督促、檢查旅遊企業對投訴案件的處理,維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
(七)管理全縣電影發行放映的規劃和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全縣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審核、申報廣播電視節目製作單位的建立和撤銷,組織審查在全縣廣播電視中播出的電影、電視劇及其它節目的內容和質量;協調和檢查重大宣傳活動,統一組織和管理廣播電視節目的傳輸覆蓋。
(八)歸口管理全縣文化娛樂、電影、圖書報刊、電子出版物、網際網路上網服務和音像市場,依法實施娛樂、演出、網際網路上網服務、電影、美術品經營和音像、電子、書報刊等出版物經營項目的行政許可;監督、指導文化市場管理工作;負責文化、文物、旅遊、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體育方面的行政複議案件;指導並開展文化、文物、旅遊市場稽查工作。
(九)監督管理全縣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管理全縣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指配全縣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功率等技術參數;管理全縣廣播電視科技工作,指導全縣廣播電視系統高新技術的套用。
(十)監督管理新聞出版活動和全縣印刷業;負責書報刊印刷、發行單位審核申報;負責非法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的認定;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實施全縣“掃黃打非”行動;調解著作權糾紛,查處著作侵權案件。
(十一)領導、協調全縣體育工作;推動全民健身計畫、指導民眾性和中小學生體育活動的開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檢測;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研究和平衡全縣體育競賽、競技體育項目的設定與布局;舉辦全縣綜合性運動會,組織參加省、市綜合性運動會和單項比賽;指導體育科學研究和科研成果推廣;開展反興奮劑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指導體育宣傳工作,加強體育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指導和管理文化藝術、文物、旅遊、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體育方面的對外及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
(十三)研究擬定全縣文化藝術、文物、旅遊、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體育工作的人才發展規劃,制定人才培訓和藝術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文化藝術、文物、廣播影視、體育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審及行業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四)管理直屬單位;指導文化藝術、文物、旅遊、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體育等相關行業協會、學會和研究會工作。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文化、文物、旅遊、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體育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