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陽居民身份證辦理指南

簡陽居民身份證是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辦理。

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

各辦證點在受理民眾辦理身份證業務時,應填寫或列印《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留存申辦人(監護人)電話並開具回執單(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在回執單上標明領證時間。公民核對無誤後,在《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上籤名確認。派出所完成人像信息和個人信息合成,收取辦證工本費,出具收費發票。派出所將回執單交給辦證公民。從申請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領取證件,僻遠山區不超過兩個月。

臨時身份證

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公民,持《居民戶口簿》到縣(市、區)公安局辦理,自受理之日起3日內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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