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牘與秦漢民法研究

簡牘與秦漢民法研究

《簡牘與秦漢民法研究》是2015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蔣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簡牘與秦漢民法研究
  • 作者:蔣波
  • ISBN:9787516172988
  • 頁數:244
  • 出版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5年11月 (1版1次)
  • 裝幀:平裝
  • 開本:16開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秦漢時期是我國中央集權專制制度建立和發展的重要時期,在“大一統”的封建帝國內,民事立法也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而愈加健全和完善,為秦漢帝國的發展奠定了法律基礎和保障,並對後世立法也產生深遠的影響。本書以出土簡牘為中心並結合傳統文獻,從民法權利的主客體關係 、民法與秦漢社會、民事經濟刑、民事訴訟制度及秦漢民法的歷史演進等方面,對秦漢民法進行整體的梳理,認為在自然經濟長期占統治地位的“國”、“家”同構下,身份等級的戶籍制度界限分明,制約著秦漢的家庭形態,社會結構上良賤對立,戶等流轉的空間有限;家庭倫理犯罪刑罰苛繁,在人身和財產方面,維護父權和夫權,貫穿著封建宗法制度的原則和精神;民事經濟刑由秦重“居”到漢重“罰金”的演變,深刻折射出秦漢社會經濟、思想、政治之變遷;秦漢民事訴訟,對司法許可權、民事訴訟人的法定資格、訴訟程式都有嚴格的限定,並體現出恤刑、時效、名實相符、經義決獄、疑罪從輕等訴訟的基本原則,民事訴訟制度相當完善;從社會結構巨變和秦漢法家路線抉擇的路徑來看,秦漢民法形式多樣,諸法合體,既有法家精英的法治理念對社會階層的固化,又顯現國家治理的“禮法兼治”之路。

作者簡介

蔣波,男,1972年出生,江蘇徐州人,歷史學博士,現任廣東嘉應學院政法學院歷史系專任教師。先後於南京師範大學、徐州師範大學及華南師範大學歷史系學習,主要研究方向為秦漢魏晉南北朝史,曾在《史學月刊》、《中國社會科學報》、《華南師範大學學報》、《黃河科技大學學報》、《忻州師範學院學報》、《語文報》等刊物發表論文10餘篇。

圖書目錄

緒論
一 本課題研究意義
二 本課題學術史綜述
三 以往研究存在的問題
四 本課題的研究思路、方法及創新之處
五 本課題研究的相關概念界定
第一章 秦漢民法的權利主體和客體
第一節 民事權利主體
一 文獻及簡牘所見秦的戶籍
二 秦漢的家庭形態
三 釋《二年律令戶律》中的“比地為伍”
四 秦漢戶等的流轉及其社會功能
第二節 民事權利客體
一 民事權利客體分類
二 從《告臣爰書》看“隸臣妾”的奴隸身份
第二章 民法與秦漢社會
第一節 秦漢家庭倫理法類型概說
第二節 秦漢不孝罪及社會歷史變遷
一 先秦孝文化述略
二 秦漢不孝罪
三 秦漢不孝罪的社會歷史變遷
第三節 簡牘所見秦漢家庭奸罪
第四節 簡牘所見秦漢家庭的盜
一 家庭親屬之間相盜立法的宗法性
二 家庭的“群盜”
三 家庭中的奴婢盜
第五節 簡牘涉及親屬之間的連坐
一 連坐的法律表達
二 家庭連坐的範圍
三 家庭連坐所涉及的罪名
第六節 秦漢家庭財產繼承的幾點思考
一 女性家庭財產繼承權
二 民風與家庭財產繼承
第三章 秦漢民事經濟刑
第一節 秦代的貲刑和贖刑
一 秦代的貲刑
二 秦代的贖刑
三 秦律所見的債務關係
四 秦“居貲贖債”考述
第二節 漢代的罰金刑和贖刑
一 文獻及《張家山漢簡》所見罰金刑
二 文獻及《張家山漢簡》所見贖刑
第三節 秦漢民事經濟刑演變特徵原因探析
一 經濟原因
二 政治原因
三 思想文化原因
第四章 秦漢民事訴訟制度
第一節 秦漢民事訴訟的司法機構體系
一 司法機構
二 司法許可權
第二節 民事訴訟人的法定資格
第三節 秦漢民事訴訟的一般程式
一 告劾
二 審訊
三 案驗
四 審判
五 乞鞠
六 奏讞
第四節 秦漢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
一 時效原則
二 等級原則
三 “親親相隱”原則
四 “引經決獄”原則
第五章 秦漢民法的歷史演進
第一節 社會變局下的秦漢民法
一 社會結構巨變和秦漢法家路線抉擇
二 秦漢民法形式多樣,諸法合體
三 法家精英的法治理念對社會階層的固化
第二節 從國家秩序工具看“禮法兼治”之路
一 先秦時期的“禮法兼治”
二 “廢禮”抑或“法禮”——漢樂府《隴西行》之“廢禮送客出”新釋
結語
參考文獻
後記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