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例教學法

範例教學法是指教師在教學中選擇真正基礎的本質的知識作為教學內容,通過“範例”內容的講授,使學生達到舉一反三掌握同一類知識的規律的方法。它源於上世紀五十年代出現的一種影響頗大的教學理論流派——範例教學,倡導者為德國教育家瓦·根舍因和克拉夫基。運用此法的目的在於促使學生獨立學習,而不是要學生複述式地掌握知識,要使學生所學的知識遷移到其他方面.進一步發展所學的知識,以改變學生的思維方法和行動的能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範例教學法
  • 外文名: Model teaching method
  • 學科:教育心理學
  • 人物:瓦·根舍因
  • 國家:西德
背景
範例教學法始創於西德,與前蘇聯贊科夫的“新教學體系”和美國布魯納的結構主義教學論並稱為20世紀五、六十年代最具影響力的三大教學流派。20世紀50年代,科技迅猛發展,知識量爆炸般成倍增長,人們 需 要 掌 握 更 多 的 知 識 和 技 能 來 適 應 社會。學校便相應地擴充教材內容,然而當時學校所使用的傳統教育方法,卻無法適應這種變化。教學中,教師注重的是知識的系統性,希望把龐雜的知識體系整個地教給學生;學生則依賴於教師,填鴨般地把知識死記硬背,無論消化與否,更不用說理論聯繫實際了,這種只注重知識傳遞的教學方法導致教育質量不斷下降。M.瓦根舍因認為,在當時的情況下,想要什麼都教,讓學生什麼都學會是一項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與其在傳統的教學模式下教的多學的少,不如讓學生學習一些最典型、最基本的最容易記住的東西,在這個基礎上,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培養學生自主學習的能力,最終獲得更多更有用的知識。由此,瓦根舍因最先提出在物理和數學的教學中使用“範例教學原理”,這是公認最早成形的範例教學理論。之後,再由克拉夫基等人將範例教學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探討引向深入,使其完整充實和發展成熟,形成今天的“範例教學法”理論。
概念
瓦根舍因認為:“範例”就是“隱含著本質因素、根本因素、基礎因素的典型事例”。克拉夫基指出:“ 對 於 范 例 教 學 的 基 本 思想,雖然有種種解釋,但可以作為總體思想動機提出而做如下表述:組織教養性學習,促進學生的獨立性,即引向連續起作用的知識、能力和態度(引自向胡戈.高迪希概念中的活動著的知識’)。”範例教學法就是選取一些在所教授知識領域中具有代表性的、最基礎、最典型的例子,讓學生通過對這些範例的學習,從特殊到一般,實現學習的遷移,掌握這一類知識的一般規律,並能積極主動地去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獲得自主學習的能力。
主要內容
理論上,教育學家們一般把範例教學法歸納為:教學內容的“三個特性”、教學要求的“四個統一”和教學過程中的“四個階段”。
範例教學法要求在教學內容上堅持三個特性,即基本性、基礎性和範例性。這三條特性在選擇範例的時候同樣適用。
(1)基本性。即教給學生的教學內容應該是(或者選擇的範例應該包含)一門學科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規律等基本要素,應該能反映該學科的基本結構。
(2)基礎性。指教學對象的基礎,即教學內容的選擇應充分考慮教學對象的知識水平、智力發展水平和已有的知識經驗積累等等,並與他們的真實需要和未來發展密切相關。
(3)範例性。指教學內容應該是經過選擇的具有基本性和基礎性的知識,並且這些知識要同時具有一定的示範作用。學習者通過對這些範例的學習,能夠舉一反三、觸類旁通,實現學習遷移和實際套用,啟發學習者獨立思考和判斷、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範例教學法在教學要求上有四個統一,即“教學與教育相統一”、“問題解決學習與系統學習相統一”、“掌握知識與培養能力相統一”和“主體與客體相統一”。
(1)教學與教育相統一。就是要寓教學於教育,堅持教學的教育性。在傳授知識、技能的同時,進行思想道德等精神領域的教育,兩手都要抓。
(2)問題解決學習與系統學習相統一。就是在教學中既要針對學生存在的問題,形成一個個的課題,從這些課題出發,圍繞課題,解決課題,也要保證學生所學知識的系統性、嚴密性和完整性。這些看似獨立的課題,應該是一門學科知識體系中的有機組成部分,保證學習者學到的知識不只是零碎的、孤立的,而是整體的、系統的。
(3)掌握知識與培養能力相統一。就是要把傳授知識和教授學習方法兩者融入同一個教學過程中,既要向學習者傳授知識技能,又要培養他們思考、學習的方法。將“授人以魚”和“授人以漁”相結合,讓學習者在掌握知識的同時,也促進了智力和能力的發展。
(4)主體與客體相統一。主體指的是學習者,客體指的是教材。範例教學法要求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既要充分了解教材、熟悉教材、掌握教材,同時也要了解把握學習者的知識水平、智力水平和個性特徵。將這兩方面結合起來,教師才能充分激發學習者的學習興趣,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範例教學法在教學過程中分四個階段循序進行。
第一階段:範例性地闡明“個”。在這個階段,教師利用典型的事例,具體直觀地說明事物的本質,即通過事物的一個或幾個特徵來說明其整體特性,讓學習者掌握事物的本質特徵。
第二階段:範例性地闡述“類”。在上一個階段認識的基礎上,對所獲得的知識進行歸類、整理,實現從“個”到“類”的學習遷移,總結、掌握這一類事物的普遍特徵。
第三階段:範例性地掌握規律。進一步歸納探究,抽絲剝繭,將前兩個階段獲得的知識提高到規律性的認識,掌握事物發展的規律性。
第四階段:獲得關於世界的切身經驗。在前三個階段的基礎上,獲得關於世界的、生活的經驗,從而更深刻地了解世界,最終認識自己,提升自己。
主要特點
把範例作為傳授知識的工具,是範例教學法的主要特點。通過對教師精心挑選出的範例的學習,學習者更容易掌握同一類知識的規律,進而通過自主學習認識自我,了解世界。
優點
範例教學法提倡把傳授知識、發展智力和培養情感結合起來,能夠提高教學質量,符合現代教學的發展。範例教學法一改以往傳統教學中只注重知識傳遞的填鴨方式,以學習者為中心,教師充當的角色更多的是引導者和幫助者,激發學習者的學習興趣,強化學習者的學習動機,培養學習者的學習能力。教學過程中注重學習者的實際情況,由易到難,由簡到繁,有助於學習者掌握知識。學習者通過範例教學法,不再是對教學過程中的知識死記硬背和簡單複述,而是能夠掌握規律性的知識,掌握學習方法,實現學習遷移和知識套用,獲得自主學習、繼續學習和獨立研究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通過範例教學法,學習者的學習不再局限在課堂上,而是繼續延伸到學習者的整個生活中,進行社會化學習和終身學習。
缺點
範例教學法改變傳統的線性的教學原則,將學科知識分為一個個的課題,這樣做雖然有利於學習者對單個課題的學習,如果處理不妥當卻反而會影響學習者對整門學科知識的系統掌握;同時,雖然範例教學理論對學習內容即範例選擇的基本性、基礎性、範例性三個原則,但對這三項原則的描述非常抽象,沒有具體的標準來說明究竟怎樣是基本的、基礎的、範例的。更困難的是,現實中其實是很難找到同時符合這些標準的真實範例的,這要求教師對蒐集的範例根據需要進行修改和整合,因此,使得實施範例教學法的教師要具備寬廣的知識面、豐富的教學經驗等較高的業務能力。
在我國教學領域中的套用
範例教學理論及範例教學方法源自德國,於20世紀80年代開始在我國傳播,其中華師大的李其龍教授首先在《外國教育資料》雜誌上(1987年,1988年)介紹了克拉夫基在華師大的關於“範例教學”系列演講內容,並在其後編譯出版了系統介紹範例教學理論的專著《德國教學論流派》。多年來,許多教育工作者將範例教學法與國小、中學的學科教學相結合,進行了廣泛的教學實踐和深入的理論探討,並產生了很多成功的案例。如今範例教學法的研究熱潮似乎已經過去,然而有不少學者仍在探索和創新,把範例教學法的研究領域擴展到高校甚至是社會教育中去,取得了不少新成果。
進入資訊時代的今天 ,在一些教學領域中,特別是高校和成人教育的一些學科,面臨著巨量的知識點和有限的教學時間之間的矛盾。教師不可能手把手地教會學生所有細枝末節的知識點,同樣,學生在課堂上填鴨式地接受教學,課後死記硬背,這樣造成教得多學的少,教學效果不理想的問題。而範例教學法的誕生,正是為了適應知識大爆炸的產物。運用範例教學法,教師在課堂上教授最基本、最基礎的知識,教會學生學習的方法和方向,然後再進行幫助和輔導;而學生在課堂上只需要學習最簡單、最經典的東西,掌握學習方法,在課後的時間裡自主學習,自我探索,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獲得儘可能多的知識。我們有理由相信,繼基礎教育之後,範例教學法一定會在更廣泛的教育領域的教學實踐中大放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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