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辦分離

“管辦分開”是監管與舉辦職能的分開。具體說,是根據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明確所有者和監管者的責任,解決政府行政部門既辦又管的問題。

2008年2月27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明確的《關於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出,要推出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和管辦分離的原則。
即政府採取企業化手段來管理事業單位。
“政事分開、管辦分開”是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原則和方向。具體講,政事分開就是指政府行政職能與公共事業運作功能的分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