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對象類

管理對象類

享有相同屬性、通知和管理操作,具有某些共性的管理對象。例如設備和組成設備的電路插板有共同的特性,可歸為一類。

中文名稱管理對象類
英文名稱managed object class;MOC
定  義享有相同屬性、通知和管理操作,具有某些共性的管理對象。例如設備和組成設備的電路插板有共同的特性,可歸為一類。
套用學科通信科技(一級學科),運行、維護與管理(二級學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管理對象類
  • 外文名:managed object class;MOC
  • 套用學科:通信科技
含義,管理對象定義準則,專用管理對象類,

含義

為了開發網路和系統管理的標準,OSI的管理框架提出了一些必需的基本概念和模型。OSI管理框架提供了監視和控制網路和系統資深的機制,這些資源被表示為(被)管理對象。OSI管理模型基於三個實體:管理者,代理和管理對象。這裡的管理對象就是被管理系統內資源的抽象代表,而資源可以泛指一切被管理的物理或邏輯對象。典型的物理資源有傳輸設備、路由器、接口板、數據機等等,典型的邏輯資源有通信協定應用程式網路服務等。可以通過一個精確定義的接口來訪問被管理資源,這個接口與實際系統無關。該接口實際上是信息模型,它定義了管理對象的屬性,可對其施加的操作,它的行為和它可能發出的通知等。管理對象由“管理對象定義準則”(Guidelines for the Definition of Managed objects一一GDMO)來定義。

管理對象定義準則

電信管理網(TMN)網路管理系統的設計和開發過程中,需要對管理對象類進行定義,GDMO (Guidline for Difinition of Managed Objects)是對管理對象進行定義的一般規則,GDMO規定了9個模板:管理對象模板、包模板、屬性模板、屬性組模板、通知模板、動作模板、參數模板、命名結合模板和行為模板。這些模板形成了對管理對象類進行定義的基礎。

專用管理對象類

在建立SDH管理系統信息模型的時候,需要把功能模組映射成管理對象,路徑終端功能映射為路徑終端接點(TTP)管理對象類,適配功能映射為連線終端接點(CTP)管理對象類。
SPH管理網中定義了大量的專用管理對象類,其中主要有:
物理接口對象類:electrical-SPITTP , optical-SPITTP。
再生段對象類:rsCTP , rsDatacomCTP , rsTTP ,rsU serChannelCTP。
復用段對象類:msCTP , msDatacomCTP ,msTTP , msOrderwireCTP。
虛容器對象類:vc11TTP , vc12TTP , vc2TTP ,vc3TTP , vc4TTP , vcn UserChannelCTP。
支路單元對象類:tu11CTP , tu12CTP , tu2CTP ,tu3CTP、tug2、tu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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