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連縣水務局
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擬訂全縣水務政策、發展戰略規劃,負責組織編制全縣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相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縣級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2、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縣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汛論證制度,按規定發布全縣水資源公報。
3、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全縣水資源保護和水源地保護規劃,組織擬訂重要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監測縣管和代管的重要江河湖庫的水量、水質,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建議。指導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4、負責全縣節約用水工作。負責擬訂全縣節約用水政策,編制全縣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5、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縣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對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全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6、負責全縣供水、排水、污水處理的行業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全縣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的規劃編制、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等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供排水價格核算的組織工作,負責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工作。
7、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全縣重要江河、湖泊、水庫、灘涂的治理和開發,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或跨鄉鎮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河道采砂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全縣占用河道、河堤通道的監督管理。
8、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按規定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9、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水土流失的預防、監測、治理和監督,負責有關重大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10、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11、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股室崗位職責
(一)辦公室崗位職責。
1、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負責對機關各股(室)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檢查督辦;承辦目標管理、文秘、機要、檔案、政務信息、保密保衛、信訪、接待、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後勤保障、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重大會議和重要接待工作;負責有關綜合性檔案、報告的起草擬定和審查;組織編寫全縣水務行業大事記;負責機關規範化服務型政府建設工作;負責水務行業科技信息工作。
2、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水務行業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管理;組織指導水務行業職工隊伍繼續教育培訓及職工隊伍建設;負責水務行業勞動保護工作;承辦人員選派、報批和涉水智力引進工作。
3、負責編制全縣水務行業財務計畫;組織實施財務、會計和專項經費的綜合管理;擬定水務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對水務行業各類專項資金及費用的徵收、使用、調度與銜接;研究提出有關水務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負責全縣水務系統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二)水資源股(掛節水辦公室、行政審批股)崗位職責。
1、負責全縣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縣水資源總體規劃、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資源的監測和調查評價;組織擬定水資源開發利用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負責城鄉水資源供需平衡和環境用水;負責擬定全縣計畫用水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水量分配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水功能區劃分和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監測河流、湖泊、水庫及飲水區等水域的水量、水質,監督水源保護;負責對全縣國民經濟整體規劃、城市規劃和重點項目的綜合專業規劃的水資源論證;負責取水許可證的核發和水資源費的徵收管理工作;發布年度水資源公報;協調水文工作。
2、負責組織編制全縣水務行業科學技術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水務行業科學技術研究和重大科技成果的鑑定、評審、申報、套用和技術推廣;統一管理水務行業科技情報工作,組織水務系統科技外事活動;承辦水務行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3、負責全縣節約用水工作。擬定節約用水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制定節約用水有關政策和技術質量標準、規程、規範;負責節約用水的管理與監督;負責超計畫加價水費徵收管理工作;組織參與重大節水項目的設計審查與工程驗收。
4、負責全縣水務行業法規體系建設,擬定水務工作政策;研究提出水務行業改革發展的政策和建議;負責水務行業政策研究和典型經驗的調查總結工作;承擔行政審批、行政賠償和行政調解工作;指導全縣水政監察及普法工作;指導水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5、負責水務局行政審批事項實施辦法、辦事指南的修訂以及行政審批的實施。
(三)水利水保股(掛筠連縣水土保持委員會辦公室、筠連縣水土保持預防監督站)崗位職責。
1、擬定全縣農村水利政策、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水利社會化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鄉鎮集中供水、農村飲水安全、農村抗旱、節水灌溉、農村排水等工程的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已建成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和除險加固工作。
2、研究提出全縣水土保持的措施辦法和發展規劃;編制水土保持防治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工作;對水土保持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
(四)規劃建設和供排水管理股崗位職責。
1、組織編制重大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負責水務工程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查及初審轉報工作;審查重要水利工程的初步設計;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的管理和驗收,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承擔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
2、牽頭擬定城市供水、排水、污水處理等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鄉鎮排水規劃、排水工程建設和管理;負責供排水企業的資質管理;負責城市供排水設施管理和飲用水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協調城市建設中供排水基礎設施的新建、改建和擴建工作;指導城市供排水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城市污水處理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供排水價格測算的組織管理和污水處理費徵收工作;負責指導排水基礎設施使用和安全情況的監督檢查。
(五)河長制辦公室職責。
1、承擔總河長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河長制組織實施具體工作,協調、督促、落實領導小組、總河段長、河段長會議確定的事項。
2、擬制縣級層面工作方案、相關制度及考核辦法,指導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單位)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任務,督導鄉鎮同步全面落實河長制相關工作。
3、統籌制定、修訂縣級河湖“一河一策”管理保護方案及河長制考核方案。
4、督促縣級有關部門按職能職責落實責任,密切配合,協調聯動,共同推進河湖管理保護工作。
5、承擔全縣河湖管理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