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級婚·自由婚是舊時西藏藏族婚俗。
藏族的婚姻制度極為複雜,民二毫改革以前,在西藏幾乎可以找到人類歷史L所出現的各種婚姻形式,除一犬一妻制外,還有一妻多夫、一犬多妻等等。婚姻基本上屬於階級內婚媾,領主和農奴之間禁止通婚,領主內部也要論“門當戶對”。大領主只能與大領主聯姻,小貴族只能與小貴旗通婚。同時,還存在著血緣外婚的習俗,嚴禁父系血統與母系晤£統之間通婚,違者視為犬馬,並受到懲罰。在封建迷信和等級觀念影響下,鐵匠、屠夫、獵人、葬屍者和印經人等被視為最下賤者,就是和一般平民婚配,也要受到嚴格限制。廣大農奴沒有人身自由,要婚配需得領主同意,否則,也要活活折散,永不得團圓。
一夫多妻制,主要流行j二農奴主和富商家庭中。一妻多夫家庭以女性為中心。主婦占一問房子,各夫輪流與之同居。習慣次序為先長後幼,誰要與主婦同房,即將自己的鞋或鞋帶留在屋外,另夫看見,自行退避,很少為此而有不和的。這種一妻多犬制的婚俗,即使是在特定歷史時期出現過,在民問也是極其個別的。
民主改革前的西藏婚姻禮俗,一般情況下,要經過以下步驟:第一是合婚。如有媒人介紹或自己找到對象時,先請活佛算命,看其是否吉襻,男女雙方能否成家。如活佛認為算卦的結果如意,男女雙方才能進行第二步,即求婚。一般是由男方或女方請親友和媒人帶一條哈達和各種禮品到對方家正式求婚,若對方同意,就將禮物收下,並回贈一條哈達。然後,選定吉日舉行訂婚儀式,藏語稱為“隆西倉”。此時,男方或女方向對方家贈送禮品和一筆錢。所贈的錢,藏語稱為“吾仁”(意為奶費)。爾後,制定婚約,大擺酒宴慶賀。第三步,請算命先生占卦,擇定最吉祥的日子迎娶。迎娶新娘或新郎時,親友們牽馬赴對方家。藏俗極重妝奩,出嫁時父母根據自己經濟狀況給予適當的妝奩,世家更須多賠嫁妝,常以此炫耀財富和地位。迎接過來後,親友們引入室內,待坐入早已預設的墊子上時,便向其獻哈達,敬酒送禮,以表賀忱。晚間新郎新娘入室後,又要敬酒唱大歌,祝福白頭偕老,永遠幸福。三個月或半年,新娘或新郎須陪同配隅返回老家住幾天,相當內地的“回門禮”。整個婚禮結束。
民主改革後,隨著政治經濟制度的變更,藏族婚姻制度也有了根本變化。現在實行自治區根據全國的婚姻法制汀的變通執行的婚嫻法。普遍實行一夫一妻制。男女青年自由戀愛婚配,婚俗也比較簡單,除保某些傳統禮俗外,沒有更多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