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事簡介,大賽簡介,比賽類別,評審構成,評分辦法,公正機制,獎項設定,聯繫方式,賽事要求,組隊方式,組隊要求,輔賽項目,其他事項,參賽曲目,比賽程式,比賽分類,決賽,日程安排,比賽結果,五強排名,頒獎晚會,
賽事簡介
大賽簡介
第十五屆全國青年歌手電視大獎賽(簡稱“青歌賽”)於2013年上半年拉開大幕。“青歌賽”是中國誕生最早、歷時最長的一項本土原創的聲樂電視賽事。從1984年第一屆大賽開賽至今,“青歌賽”憑藉科學、規範的評選方法和公平、公正的組織原則,通過近30年的不斷探索實踐,形成了在業界影響最大,口碑最好,專業水準最高的聲樂電視賽事品牌。“青歌賽”不僅為青年歌手們提供了展示藝術才華,放飛音樂夢想的舞台,在弘揚民族藝術、普及音樂知識等方面,更是做出了突出的貢獻,成為引領和推動中國聲樂事業發展繁榮的先鋒。第十五屆“青歌賽”除了保持以往專業、權威、精品的整體風格外,在組隊方式、賽程設計、表現形式等方面均有較大創新,十分值得期待。
比賽類別
三種:美聲唱法、民族唱法、流行唱法。
其中,美聲唱法中包括各類重唱;民族唱法中包括對唱、表演唱;流行唱法中包括“組合演唱”和“樂隊演唱”。
多人演唱節目人數均限定在8人以內(含8人)。
評審構成
由權威音樂和電視文藝專家組成評審會。其中包括美聲、民族、流行三種唱法的教學、演唱、詞曲作者及音樂評論和電視文藝方面的專家若干人。
評分辦法
複賽和決賽均採用專家評選的方式。
參賽選手的演唱技巧、作品處理、情感表達、表演能力、形象包裝等方面的綜合效果,將作為演唱評審的判分依據。
公正機制
大賽組委會將制定一套嚴格的規章制度來確保大賽程式和評選結果的公平和公正。組委會工作人員、評審及參賽隊領隊和選手必須嚴格執行賽事紀律。如發現任何人有營私舞弊現象,可向大獎賽組委會舉報。對於違規者予以嚴厲處罰。
獎項設定
1、個人演唱獎:每種唱法各設五個大獎,名稱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共15個。
2、團體獎: 按決賽第一賽期“36實力歌手賽”中,每隊3名選手成績相加後排序,取前10名為團體獎。
聯繫方式
1、大賽組委會辦公室,詳見本詞條擴展閱讀部分“第十五屆全國青年歌手電視大獎賽實施辦法”第十三條。
2、新浪微博、
騰訊微博:第十五屆青歌賽,連結詳見本詞條最後擴展閱讀部分;
3、微信搜尋:“qinggesai15”或者“第十五屆青歌賽”。
注:以上內容均來自“第十五屆全國青年歌手電視大獎賽組委會”。
賽事要求
組隊方式
第十五屆全國青年歌手電視大獎賽由全國31家省級電視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歌手參加新疆電視台選拔)和香港台灣澳門3家電視機構及新華網、人民網、新浪網、搜狐網、騰訊網、百度網等6大網站,組成40支代表隊參賽。
網路參賽隊採用網上報名、專家專場評選的方式,不進行網上評選。
全國內地所有職業歌手(包括部隊和中直藝術院團所屬歌手)和非職業歌手均可自願選擇31家省級電視台和上述6家指定網站參加選拔。港澳台歌手參加本地電視機構選拔。
組隊要求
每支參賽隊由9名(組)選手組成,美聲(包括各類重唱)、民族(包括對唱、表演唱)、流行(包括“組合演唱”和“樂隊演唱”)等三種唱法各3名(組)。每種唱法必須男、女選手均有。多人演唱節目人數均限定在8人以內(含8人)。
年齡限定為18周歲(含18周歲,1995年4月1日以前出生)至35周歲(含35歲,1978年4月1日以後出生)。不分職業歌手和非職業歌手,不受地域限制。
輔賽項目
為了考核選手的綜合實力,在決賽的各個賽期,設定了以下輔助賽項:
1、“自薦小片”播放。在該選手演唱前播放;播放後,專家提問並評點;小片時長1分鐘;由選手自己創意、參賽隊或選手製作。內容為選手自我推介。製作要達到高清標準。
2、“快問快答”。選手在規定的90秒內搶答主持人的提問,評審根據答對多少計分。考題內容為文化和生活常識。
3、“金獎主考”。每場由一位往屆青歌賽金獎歌手,現場出題考核選手。內容和形式見補充規定。
4、“音樂素質”從模唱和節奏等專業素質上考核選手。
其他事項
1、各地(單位)收到此函後,請於2013年1月17日之前將參賽與否、對接部門、領隊、本賽區的初賽日程等基本信息反饋給大賽組委會。
2、參賽隊複賽報名時,須提交參賽選手的以下材料:①簡歷(1份)、②二寸免冠照片(3張)、③身份證複印件(1份)、④參賽自選曲目歌詞和5份歌譜(簡譜或五線譜)、⑤曲目著作權使用證明。
3、所有參加複賽和決賽的選手在報到時須與組委會簽訂參賽協定書。
4、外地參賽隊(所有選手和一名領隊)在京食宿由大獎賽組委會負責,往返路費由參賽隊(或選手)自理;北京地區參賽隊伍和選手的食宿自理。
5、本方案未盡事宜將以補充規則方式另行通知。
6、本方案的解釋權歸中央電視台第十五屆全國青年歌手電視大獎賽組委會。
參賽曲目
包括規定曲目、自選曲目、改編曲目三大類。
複賽:三種唱法的選手各演唱2首本唱法歌曲,一首中國經典歌曲規定曲目和一首自選曲目(選手自備伴奏帶)。
決賽:進入決賽的選手需作好演唱5首曲目的準備。其中:
第一賽期:三種唱法的選手各演唱一首本唱法的中國經典歌曲規定曲目。演唱時使用伴奏帶。伴奏帶由組委會統一提供。
第二賽期:三種唱法的選手各演唱一首本唱法的自選曲目。演唱時使用伴奏帶。選手自備伴奏帶。
第三賽期:美聲唱法演唱一首外國歌劇詠嘆調規定曲目;民族唱法演唱一首參賽隊所在省份傳統民歌規定曲目;流行唱法演唱一首自選改編曲目。現場樂隊伴奏。
第四賽期:三種唱法的選手各演唱兩首歌曲,其中一首自選曲目,一首規定經典曲目(美聲:中國經典歌曲規定曲目;民族:參賽隊所在省份傳統民歌規定曲目;流行:中國經典歌曲規定曲目)。本賽期演唱曲目不能同此前賽期的曲目重複。現場樂隊伴奏。
關於規定曲目:
每種唱法的規定曲目各100首(涵蓋男聲、女聲的不同聲部)。組委會在下發本實施辦法時同時公布規定曲目曲庫。參賽選手在每個賽期的前3-5天從本唱法的規定曲目曲庫中抽取。
關於自選曲目:
要求內容健康、旋律流暢、風格多樣、時代感強。新、老、中、外作品均可,曲目長度不論複賽、決賽均規定在4分鐘以內。選手參賽報名時,填報各賽期自選曲目;一經填報原則上不予更換,如特殊原因需更換的,也只能在本賽期前抽籤時向組委會提出書面申請,並將其新換曲目的歌譜和伴奏帶同時提交大賽組委會,組委會視其原因決定可否更換。一旦更換則不能以任何原因提出再次更換。複賽和決賽可以演唱相同自選歌曲,但決賽中不可演唱同一首自選曲目。
關於自備伴奏帶:
DAT數碼帶、CD糟、MD等介質均可。可帶有人聲伴唱。允許人聲現場伴唱和特色樂器現場伴奏,伴唱演員和特色樂器演奏員的邀請由參賽隊或參賽歌手自行解決。伴唱演員和特色樂器演奏員總人數不能超過8人。
比賽程式
比賽分類
比賽分初賽、複賽、決賽三個賽程。
初賽:在各參賽隊所在地進行。由各組隊參賽電視台和網站按照組委會統一規定的評選標準,自行主辦。
複賽:在中央電視台舉行。各參賽隊報名後,由組委會組織專家評審組,評出各參賽隊進入決賽的選手。
每隊每種唱法淘汰2名(組),三種淘汰6名(組)。最後每個參賽隊共3名(組)選手進入決賽。
決賽:在中央電視台舉行。綜藝頻道現場直播。
(註:圖冊“第十五屆青歌賽賽期解讀”內容來自第十五屆青歌賽官網)。
決賽
全部場次34場(包括1場啟動儀式和1場頒獎晚會)。40支參賽隊,共120名(組)選手(每隊3名或組)參加決賽。
決賽分四個賽期:
第一賽期:36優秀歌手賽
共20場。參賽選手120名(組)。每種唱法各40名(組)。每周4場(一、二、三、四)。賽期5周。每場6名(組),每種唱法各2名(組)。本賽期從120名(組)選手中決出36名(組),即每種唱法取前12名(組);
第二賽期:27實力歌手賽
共6場。參賽選手36名(組)。每種唱法各12名(組)。每周3場(一、二、三)。賽期2周。每場6名(組),每種唱法各2名(組)。本賽期從36名(組)選手中決出27名(組),即每種唱法取前9名(組)。
第三賽期:15超強歌手賽
共3場。參賽選手27名(組)。每種唱法各9名(組)。賽期1周(一、二、三)。每場三種唱法各3名(組)。本賽期從27名(組)選手中決出15名(組),即每種唱法取前5名(組)。
第四賽期:三甲總決賽
共3場。參賽選手15名(組)。賽期1周(五、六、日)。本賽期按唱法分場,即美聲唱法、民族唱法、流行唱法各一場。每場從5名(組)選手中決出第一名(組)。
日程安排
事項/日程/日期
1.組隊初賽/38支隊伍組建(9組選手)落地推廣/2013年1月7日(周一)—3月15日(周五)
2.資料收集/38支隊伍寄送複賽9組選手報名資料/2013年3月16日(周日)—3月22日(周五)
3.隊伍報到/領隊報到、抽籤複賽順序/2013年3月22日(周五)隊伍報到/外地選手進京 抽籤複賽順序/2013年3月23日(周六)—3月24日(周日)
4.複賽/40支隊伍確定入圍決賽3組選手(決賽第一賽期抽籤)/2013年3月25日(周一)—3月28日(周四)
5.啟動儀式/38支隊伍亮相秀/2013年3月29日(周五)
6.決賽日程(見下表)
(1)36優秀歌手賽(見下表)
(2)27實力歌手賽(見下表)
(3)15超強歌手賽(見下表)
7.總決賽/頒獎
比賽結果
五強排名
頒獎晚會
由中央電視台主辦的“第十五屆全國青年歌手電視大獎賽”頒獎盛典,於2013年5月22日在中央電視台1號演播大廳現場直播。該次盛典致力描繪中國文化藝術界的蓬勃面貌,展示中國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輝煌景象。
盛典圍繞著傳承青春的美好夢想,打造音樂的榮譽殿堂,營造老中青三代音樂人歡聚時刻這三個方面展開。晚會的節目也是異彩紛呈,評審選手晚混搭,選手排演小品惡搞青歌賽等等。以夢想、榮譽、歡聚三個關鍵字來貫穿晚會始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