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次中國――歐盟領導人會晤聯合聲明是由瑞典在2009年11月30日,於南京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十二次中國――歐盟領導人會晤聯合聲明
- 條約分類:貿易
- 簽訂日期:2009年11月30日
- 生效日期:2009年11月30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宣言/聲明
- 簽訂地點:南京
2009年11月30日,第十二次中歐領導人會晤在中國江蘇省南京市舉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代表中國出席了會晤。歐洲理事會主席瑞典首相弗雷德里克·賴因費爾特和歐盟委員會主席若澤·曼努埃爾·巴羅佐代表歐盟出席了會晤。
一、雙方領導人認為,國際社會面臨嚴峻挑戰,需要全球共同應對。氣候變化、金融危機、能源資源安全、糧食安全、環境以及公共衛生安全等全球性問題日益顯現,恐怖主義、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跨國有組織犯罪、重大傳染性疾病等非傳統安全威脅已成為全球共同關切,國際形勢中的不穩定不確定因素給世界和平與發展帶來挑戰。國際社會密切合作、協調應對全球性挑戰的使命更加迫切。
二、雙方強調,在當前國際形勢複雜多變的背景下,中歐關係日益超越雙邊範疇,具有國際意義。中歐作為全面戰略夥伴,在國際問題上擁有諸多共識,積極應對全球性挑戰,推動實現世界的和平、可持續發展和繁榮。實現上述目標,離不開中歐雙方的密切合作和共同努力。中歐關係有廣泛的戰略基礎,中歐合作的重要意義日益突出。雙方重申積極致力於世界的和平和可持續發展,主張和平解決爭端。雙方強調有效多邊主義的重要性,支持聯合國在國際事務中的中心作用。
三、雙方積極評價中歐關係發展成就,對中歐全面戰略夥伴關係日臻成熟和深入表示滿意,認為雙方政治互信不斷提升,經貿等各領域務實合作不斷擴大和深化,人文交流的水平不斷提高。雙方表示將繼續支持彼此的和平和可持續發展。中方歡迎《里斯本條約》獲得批准,祝賀歐盟推選出新領導人和歐盟機構調整,重申將繼續堅定支持歐盟一體化建設。歐方積極評價新中國六十年取得的成就,歡迎中國繼續改革開放政策。歐方重申支持中國的和平發展,尊重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雙方強調中歐合作潛力巨大,雙方關係前景廣闊。雙方決心繼續堅持中歐關係的戰略定位,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開放和合作共贏的基礎上,全力推動中歐全面戰略夥伴關係在新形勢下取得更大發展。
四、領導人強調中歐政治和行業對話在促進雙方戰略關係方面的重要作用,特別是領導人會晤機制對中歐關係的戰略引領作用。雙方表示決心就雙邊及國際和地區問題加強政治對話與合作,進一步增進了解,擴大共識,構築穩定的戰略互信。
雙方認為,2008年歐盟委員會主席偕委員訪華和溫家寶總理2009年回訪歐盟總部以戰略性和前瞻性的方式全面推進了雙方關係,同意應繼續保持此類互訪。
五、雙方領導人肯定中歐夥伴合作協定談判/完善1985年中歐經貿合作協定談判取得的進展,鼓勵工作層加速談判,爭取早日達成一致。
六、歐盟重申堅持一個中國政策,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七、雙方重申堅持防擴散和裁軍等領域的國際條約體系,同意在裁談會等有關國際會議中開展建設性合作。雙方特彆強調《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早日生效的重要性。雙方堅決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認為任何防止和打擊恐怖主義的措施都必須遵守國際法規定的義務。雙方同意加強防擴散和反恐等專題對話。
八、雙方強調致力於促進和保護人權,推進法治建設,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上,加強在人權領域的對話與合作。雙方高度重視中歐人權對話,包括配套的司法研討會,願共同努力推動對話不斷取得切實進展。歐盟歡迎中國承諾儘早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雙方確認將與聯合國人權機制開展合作。
九、雙方認為氣候變化是當今國際社會面臨的最重大挑戰之一,需立即採取合作行動加以應對,同意進一步加強該領域的務實合作。雙方將按照《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和“巴厘路線圖”的要求,在“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基礎上,同國際社會一道推動2009年12月在哥本哈根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達成全面、公平和具有雄心的結果。
雙方認為,已開發國家大幅提高對開發中國家的資金支持,並就向開發中國家轉讓技術做出安排,將是哥本哈根會議的重要成果。雙方強調,已開發國家承擔具有雄心的、透明的溫室氣體減排指標,開發中國家在已開發國家資金、技術和能力建設支持下採取適當國內減緩行動,以促進向低碳經濟轉型,對進一步致力於應對氣候變化至關重要。
歐方歡迎並讚賞中方決定設立限制碳排放強度的國內量化行動目標,以及其他數字目標和政策措施,為應對氣候變化作出貢獻。
中方歡迎並讚賞歐方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已經發揮的引領作用和作出的很大努力。
十、雙方肯定中歐在氣候變化領域開展的全面合作,同意通過加強協調與合作進一步落實《中歐氣候變化聯合宣言》,並同意提升氣候變化夥伴關係。雙方將在夥伴關係框架下,強化氣候變化領域的政策對話和務實合作,包括但不限於可再生能源、能效、氣候友好技術的聯合開發、示範與轉讓、可持續城市發展、能力建設和區域合作,以促進夥伴關係不斷向前發展。雙方認識到,向低碳經濟過渡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
在此框架下,雙方歡迎近期就能源問題深化對話,以促進清潔、可持續能源的利用和全球能源安全。雙方同時歡迎在可再生能源、清潔煤炭、生物燃料和能源效率領域開展的具體合作。為此,雙方希望進一步深化能源領域的合作。
十一、雙方重申,在中國和歐盟成員國境內通過二氧化碳捕獲與封存技術,開發和示範先進的近零排放發電技術。
中方歡迎歐盟環境理事會2009年10月21日關於中歐近零排放發電合作項目的結論,以及歐盟委員會承諾向該項目提供高達5700萬歐元的資金。
十二、領導人歡迎雙方外長就朝鮮半島無核化、伊朗核問題以及緬甸、斯里蘭卡、阿富汗和巴基斯坦局勢等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進行充分討論。雙方強調了亞歐會議作為亞洲和歐洲對話與合作的平台所發揮的重要作用。
十三、中國和歐盟歡迎中國、歐盟和非洲三邊對話,同意探討合作的適當領域。雙方重申支持全面、及時地實現千年發展目標,支持非洲可持續發展和經濟早日復甦。
十四、雙方積極評價二十國集團(G20)前三次峰會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支持G20作為國際經濟合作的主要論壇,繼續關注世界經濟、金融和發展問題。雙方同意本著平等夥伴的精神,就G20峰會未來發展問題保持密切溝通與合作,並表示致力於同全球其他國家和地區共同努力,建立公平、公正、包容、富有韌性和穩定的國際金融體系。雙方同意切實支持各自所在地區和全球經濟可持續增長,特別是要抵制一切形式的保護主義,保持開放和自由的貿易,加強對開發中國家的支持。按照G20三次金融峰會公報精神,雙方領導人重申將加強國際金融機構的有效性、代表性和合法性,並在規定的時限內落實G20領導人關於國際金融機構治理結構改革的目標。雙方同意進一步加強國際金融監管,表示支持金融穩定理事會的重要作用,願意確保充分、及時地實施各自改革計畫。雙方同意進一步開展巨觀經濟政策協調與合作,支持G20新達成的“強勁、可持續和平衡增長框架”,改革國際金融機制,為全球經濟復甦和實現可持續增長作出貢獻。
十五、雙方領導人歡迎11月29日歐元區代表與中國有關部門在南京就巨觀經濟政策問題開展討論。
十六、雙方認識到中歐在世界貿易中的重要作用和責任,一致認為經貿關係是中歐全面戰略夥伴關係重要且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為應對當前經濟金融危機,雙方同意進一步促進貿易和投資,擴大有效市場準入。歐盟讚賞經濟下行期間中國向歐盟派遣貿易投資促進團的努力。
十七、雙方領導人決心努力於2010年完成關於多哈發展議程的談判,達成有雄心、全面和平衡的協定。雙方認為應根據多哈回合授權及在包括有關模式在內的進展基礎上結束多哈回合談判。雙方呼籲世界貿易組織(WTO)全體成員共同努力,以在2010年前結束多哈回合談判。
十八、雙方重申致力於中歐高層經貿對話,並認為對話的戰略性、前瞻性和規劃性有助於推動雙方經貿關係。高層經貿對話為現有的雙邊經濟對話和機制注入強大政治動力,促進其尋求具體措施推動貿易和投資的平衡發展。中國和歐盟認為,採取各種途徑促進經濟開放非常重要,同意改善雙邊關係和各自經濟確保開放、穩定和可預測的環境,以創造新的商機。中國和歐盟將努力為中小企業貿易和投資提供便利,尋求在包括貿易融資和技術貿易在內的其他領域合作的可能性。在走向綠色經濟發展過程中,雙方將共同努力促進由此帶來的貿易和投資機會。在此背景下,雙方對第五屆中歐工商峰會的召開並以“綠色經濟、持續增長”為主題表示歡迎。
十九、中歐同意在對外資企業透明和非歧視的基礎上,努力刺激需求。雙方認為公開、非歧視的政府採購政策很重要,同意加大力度,增進雙方在此領域的交流。歐盟表示支持中國努力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鼓勵中國準備改進出價清單。
二十、雙方領導人認為需要建立一個積極、執法有效和運作良好的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推動經濟持續發展。雙方領導人致力於就智慧財產權保護加強合作,歡迎啟動中歐地理標識雙邊合作協定的談判。
二十一、雙方領導人討論了市場經濟地位這一重要的政治議題。雙方期待儘早更新上一份市場經濟地位報告。雙方領導人認為,中方在符合尚未解決的技術標準方面取得了重要進展,為此,歡迎啟動關於中國會計標準執行情況的研究。
二十二、雙方對11月“中歐戰略夥伴關係研討會”在北京成功舉行表示歡迎。中國歡迎歐盟積極參加2010年上海世博會。
二十三、雙方積極評價中歐在科技、人員往來、教育、文化、海關、衛生、應急管理等各領域開展富有成效的交流與合作,並對會晤相關配套活動以及會晤期間簽署有關合作協定和備忘錄表示歡迎和滿意(附屬檔案1)。
二十四、雙方同意加強各領域交流與合作,決定:
--深化海關合作,在當前經濟危機和國際貿易放緩的形勢下加強合作,促進和便利雙方貿易,爭取在實施海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行動計畫方面取得穩步進展,爭取中國和歐共體聯合海關合作委員會就安全智慧型貿易航線試點計畫下一階段合作達成協定,加強經認證經營者項目(AEO)互認的合作;
--在就統計方法和實踐開展對話的基礎上,在相互視為優先的領域加強中歐間的統計合作;
--繼續加強中歐在工業品安全、WTO/TBT、消費品安全、SPS和食品安全領域的更緊密的機制化合作,以保護消費者健康、增強公民信心並促進貿易;
--繼續加強民航合作,包括調整歐盟成員國與中國的航空服務協定,以及加強在航空安全、安保、環境、經濟法規和空中交通管理等方面的合作;
--在業已存在的良好文化關係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交流與合作,繼續開展中歐文化政策對話,並在推動實施《保護和促進文化表現形式多樣性公約》方面密切協作;
--繼續推進教育政策對話磋商機制,加大對高層次人才培養、聯合研究、各自國家/地區語言教學與培訓以及師生交流方面的支持力度,大幅增加學生雙向訪問;
--啟動2011中歐青年年,以進一步促進和深化中歐夥伴關係;
--支持中國經濟社會理事會與歐盟經濟社會委員會繼續開展建設性對話;
--加強中歐智庫間的高層次對話與交流,推動並支持這一交流機制化;
二十五、歐方領導人對會晤舉辦地江蘇省表示感謝。雙方領導人支持包括江蘇省在內的中歐之間不斷增長的地方合作。
附屬檔案1:
第十二次中歐領導人會晤期間簽署的協定和諒解備忘錄
--續簽中歐科技合作協定
--簽署啟動近零排放碳項目第二階段合作諒解備忘錄
--簽署關於建立工業領域對話磋商機制的諒解備忘錄
--簽署關於建築能效與質量的合作框架諒解備忘錄
--簽署中歐環境治理項目財政協定
--簽署“支持中國可持續貿易和投資體系”新貿易項目財政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