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共同建議

新華網長沙7月12日電 第五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12日下午通過共同建議,全文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五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共同建議
  • 屬性:建議條款
  • 通過日期:7月12日
  • 條款屬性: 第五屆兩岸經貿文化
簡介,共同建議,

簡介

第五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共同建議(2009年7月12日)
由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海峽兩岸關係研究中心與中國國民黨國政研究基金會共同主辦的第五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於2009年7月11日至12日在湖南長沙舉行。
本屆論壇以推進和深化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為主題。與會人士就中華文化的傳承與創新、推進兩岸文化產業合作、拓展兩岸教育交流合作三項議題進行深入討論,並舉行了兩岸經貿合作座談會。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賈慶林和中國國民黨主席吳伯雄出席論壇並發表演講。國共兩黨有關方面負責人、台灣其他黨派、兩岸文化界、教育界、經貿界等各界人士、專家學者500餘人出席。兩岸文化和教育主管部門人士作為特邀嘉賓和特邀專家出席了本屆論壇。
會議認為,去年5月以來,兩岸關係出現歷史性機遇,取得重大積極進展,步入和平發展的正軌,符合兩岸人民的共同利益與期盼。在進一步密切兩岸經貿關係的同時,積極加強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對持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具有重要深遠意義。悠久燦爛的中華文化是兩岸的共同財富,是維繫兩岸民族感情的重要紐帶。新形勢下,應全面推進和深化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增進兩岸對中華文化的認同,締造中華民族的新時代。與會各界人士經過兩天的研討,提出以下

共同建議

一、加強兩岸文化交流合作,共同傳承和弘揚中華文化
——不斷推進兩岸在文化、藝術、宗教及民間信仰等各領域的交流合作。
——加強兩岸在文化古蹟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和利用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共同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工作,建立維護文化資產的溝通合作平台,切實保護好中華文化瑰寶。
——共同促進中華文化創新,激發創造活力,不斷增強中華文化的時代性。
——鼓勵兩岸各地各有關機構加強文化交流,輪流舉辦或相互參加各種主題的文化節、藝術節等大型文化交流活動。協助台灣文藝團體參加上海世博會展演。
——支持兩岸文化藝術機構、團體、院校和藝術家開展藝術教學、聯合創作、互訪巡演及合作演出、商業演出等交流合作。
——鼓勵兩岸圖書館、美術館、博物館、文物保護機構和文化研究機構開展多種形式交流和合作研究、聯合辦展等活動。
——兩岸使用的漢字屬於同一系統。客觀認識漢字在兩岸使用的歷史和現狀,求同存異,逐步縮小差異,達成更多共識,使兩岸民眾在學習和使用方面更為便利。鼓勵兩岸民間合作編纂中華語文工具書。
——支持兩岸學者就術語和專有名詞規範化、辭典編纂進行合作,推動異讀詞審音、電腦字型檔和詞庫、地名審音定字及繁、簡字型轉換軟體等方面的合作。
——支持制訂有利於兩岸文化交流的政策,簡化相關行政手續,為交流合作營造良好的環境。
——發揮雙方的優勢,共同推動中華文化同世界各民族文化的對話與交流,促進中華文化在全球傳播。
二、深化兩岸文化產業合作,增強兩岸文化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積極整合兩岸文化產業資源,最佳化資源配置和布局結構,培育文化市場,共同打造文化產業鏈,形成產業群。
——深入發掘中華傳統文化資源,共同打造具有民族特色、風格、氣派和原創性的知名品牌。
——共同加強推進文化與科技融合,發展新興文化產業,建設現代文化產業體系,促進兩岸文化產業發展。
——共同推動制定兩岸文化產業標準,加強保護智慧財產權,建立溝通合作平台,最佳化兩岸文化產業發展條件。
——加強文化創意產業合作。合辦兩岸文化創意產業博覽會。推動成立促進兩岸文化創意產業交流合作的權責單位。
——擴大及深化兩岸廣播電影電視領域的交流合作。在兩岸影視劇合拍、影視劇及電視節目之市場準入、影視演職人員交流等方面,積極探討擴大交流合作。
——建立兩岸出版交流機制,積極擴大出版物貿易與著作權貿易,加強出版合作,並共同開拓海外華文出版市場。
三、促進兩岸教育交流與合作,提升兩岸教育品質
——促進兩岸教育發展,在教育中展現中華文化的精神與精髓,加強交流,相互切磋砥礪,培養具有文化內涵的優秀人才。
——發揮兩岸各自優勢,努力實現教育資源相互開放和共享,並營造有利於兩岸學術交流的環境。
——支持兩岸各級各類學校深入開展交流合作,構建多種合作平台,通過校際交流合作,共同提高辦學水準。推動兩岸院校建立學分轉換承認及累積機制。
——兩岸互認學歷有利於推動兩岸教育交流與合作向實質性階段邁進。
——鼓勵兩岸學生互至對岸學習,並為此創造良好條件。
——加強兩岸教師和學生互訪、交流。鼓勵舉辦兩岸青少年學生大型交流活動,並逐步構建交流平台。
——鼓勵兩岸相關團體和學校合辦以誦讀和書寫中華經典為主題的中小學生交流活動。
四、共同探討協商簽訂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協定,建立兩岸文化教育合作機制
——支持兩岸相關機構和專家學者就協商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協定進行研究規劃,以利建立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機制,實現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制度化、規範化、長期化。
五、加強兩岸新聞交流
——擴大兩岸資訊交流,促進儘快實現兩岸新聞媒體互設常駐機構,鼓勵兩岸新聞界加強交流合作。
六、支持台資企業在大陸發展壯大,推動兩岸在節能環保和新能源產業領域的合作
——支持台資企業積極因應全球金融環境劇烈變動,進一步運用大陸實施中部崛起等區域發展戰略和擴大內需市場的有利時機,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調整發展策略和市場布局,加快轉型升級和產業轉移步伐,努力實現更好更快發展。
——加強兩岸節能環保、新能源產業在技術研發、產品套用、市場推廣、雙向投資等方面的合作,鼓勵兩岸企業積極研究、使用和推廣節能環保產品和新能源技術,定期召開兩岸研討會,建立溝通平台,推動兩岸建設節能、環保社會。
——促進兩岸共同研究及合作因應氣候變化;進行氣象觀測及預報技術和資料的交流;共同提高對暴雨、颱風等災害性天氣的預報預警水平;針對環保議題,加強交流合作,建立溝通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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