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類代理問題

第二類代理問題(type II agency problem)大股東(代理人)不能被中小股東(委託人)完全監督而做出有損於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的問題。在股權結構高度集中、且大股東控制權和現金流權嚴重偏離的情況下,處於優勢地位的大股東和中小股東之間經常出現嚴重的利益衝突。公司治理的主要方面是大股東與中小股東之間的第二類代理問題,比如在中國,公司大股東及其經理人員(大股東的代理人)控制董事會和公司的經營管理,導致公司治理結構嚴重失衡,缺少監督,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現象時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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