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二順序法定繼承人
- 1:兄弟姐妹
- 2:祖父母
- 3:外祖父母
概念,內容,
概念
第二順序繼承人在依法享有合法繼承權時,有下列行為之一,依法剝奪其繼承權:
一、 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二、 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三、 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四、 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第二順序繼承人在繼承開始時,不分男女、老幼,均享有均等的繼承份額。
第二順序繼承人的特殊規定:
一、 依法履行了《婚姻法》第二十八、二十九條義務的形成第二順序繼承人;
二、 養子女與生子女之間、養子女與養子女之間系兄弟姐妹關係互為第二順序繼承人;
四、 繼兄弟姐妹之間,因撫養關係而形成互為第二順序繼承人關係,但是,沒有扶養關係的,不能互為第二順序繼承人;
五、 繼兄弟姐妹之間互相繼承了遺產,不影響其親兄弟姐妹之間的第二順序繼承權的發生。
內容
1、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2、祖父母、外祖父母
但在繼承遺囑中,在法定繼承人範圍內,可以不受繼承順序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