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妖書案

第二次妖書案,此案是明朝萬曆年間的歷史案件,是妖書案的一部分,由於國本之爭引起的東林黨爭事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二次妖書案
  • 發生時間:1603年
  • 主要人物:明神宗、鄭貴妃、沈一貫、
事件經過,

事件經過

第一次妖書案
萬曆年間刑部侍郎呂坤撰《閨範圖說》,寫了許多后妃的故事,彰顯婦德,司禮監秉筆太監陳萬化將《閨範圖說》送入宮內,神宗賜給鄭貴妃。鄭貴妃意圖成名,又在《閨範圖說》中增加自己的故事,重新刊印。給事中戴士衡以為呂坤巴結鄭貴妃,上疏彈劾呂坤,但神宗不理會。
萬曆廿六年(1598年),有個化名“燕山朱東吉”(寓意:北京的朱家,東宮大吉)的人撰寫呂坤《閨範圖說》的後記《憂危竑議》,說明鄭貴妃欲使己子朱常洵奪取常洛的皇儲之位,又指責呂坤與鄭承恩、張養蒙、魏允貞等支持鄭貴妃奪儲,此書被稱為“妖書”,神宗懷疑此書是出自吏科給事中戴士衡、全椒知縣樊玉衡之手,怒謫戴、樊玉衡二人,後又懷疑閣臣張位是主謀.貶了張位,還有與張位親近的官員們,如禮部侍郎劉楚先、右都御史徐作、國子監祭酒劉應秋、禮部主事萬建昆、給事中楊廷蘭等,是為第一次妖書案。
第二次妖書案
萬曆卅一年(1603年)十一月,又出現《續憂危竑議》一書,書中託名“鄭福成”(寓意:鄭貴妃之子福王立儲成功),言神宗立東宮之事,實為不得已,大肆批評首輔沈一貫與大學士朱賡,甚至說“朱賡,就是‘朱’家要‘更’換太子(‘賡’、‘更’為諧音)”。因其言詞詭妄,時稱妖書。朱賡得此書,立即進宮面奏皇帝。神宗看後大怒,即命東廠“大索奸人”。
沈一貫是浙黨,與東林黨人郭正域、沈鯉等人積怨已深,反藉此案誣陷沈鯉等東林黨人,興起大獄、株連甚眾。府同知胡化上書控告訓導阮明卿“造作妖書”;而朝廷調查之下,胡化承認自己誣告阮明卿,阮明卿的岳父給事中錢夢皋救援明卿,上書攻擊郭正域及沈鯉,認為是他們作妖書的。但胡化反駁說:“阮明卿是我的仇家,我才告他,郭正域考取進士二十年間我們不相往來,怎么說他有牽連?”郭正域是太子的老師,後來由於太子出面保全郭正域,要求東廠提督太監陳萬化幫忙,於是陳萬化洗清了郭正域的冤情。
康丕揚上疏指出“妖書案”和“楚太子案”兩案同源,牽扯醫生沈令譽和琴士鐘澄。而當時的佛教禪宗大師紫柏真可也因當時要求朝廷停止徵收礦稅,不停奔走在京師各界,而紫柏真可與沈鯉友好,因此亦被趁機牽連。此後紫柏真可被東廠與錦衣衛嚴刑拷打,打得體無完膚,自獄中歸後,傷重而圓寂,而另一位醫師沈令譽亦被處以酷刑。史載:“數日間,鋃鐺旁午,都城人人自危!”
不久,東廠又逮捕一名形跡可疑的男子皦生彩,皦生彩供出他哥哥皦生光與“妖書案”有關。原來皦生光原為順天府諸生(秀才),但卻時常在京師狡取人財。有一富商包繼志,聘請皦生光代纂詩集,皦生光寫了“五色龍文照碧天,讖書特地擁祥煙。定知鄭主乘黃屋,願獻金錢壽御前。”之詩,正要刊行時,皦生光卻以“鄭主乘黃屋”一句話有諷刺鄭妃奪儲之意,可能會引發文字獄,向包繼志恐嚇銀錢,後來甚至恐嚇鄭貴妃的兄弟鄭國泰。
最後皦生光被捕,在錦衣衛屈打之下成招,成為妖書主犯,由於《續憂危竑議》中寫的都是朝廷之事,一個秀才無法知悉這樣的內容,定是朝廷的人所為,不過陳萬化發覺了皦生光以前寫“鄭主乘黃屋”以詐欺人財之事,已經足以判死刑,所以就打算用皦生光來頂罪,以保全所有大臣。刑部尚書蕭大亨想將“妖書”牽連到他討厭的郭正域,拷打皦生光,逼其招供,但是生光寧死不屈。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四月,皦生光被判斬首,神宗大怒,改為凌遲,此事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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