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危險

第二危險

保險學術語,是指超過保險金額範圍的部分,即使被保險人沒有足額投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二危險
  • 學科術語:保險科
  • 形成原因:未足額投保
  • 支付人:被保險人
含義,原因,

含義

保險學術語,是指超過保險金額範圍的部分。家庭財產保險的賠償一般採用第一危險賠償方式,即在保險金額範圍內的損失(第一保險)全部由保險人承擔,超出部分(第二危險)才由被保險人承擔,即使被保險人沒有足額投保

原因

由於被保險人未支付足夠金額的保險金,損失部分超過了被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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