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代危險行為預測

第二代危險行為預測中有三種有代表性的模式,美國的模式是《重要因素量表》,用來幫助聯邦辦公署確定可以適用假釋的罪犯。加拿大的模式是《再犯指標的統計信息》,有15個條目組成,其中大部分是靜態風險因素。英國是《罪犯群體再犯可能性量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二代危險行為預測
定義,性質,不足,

定義

幾乎所有的第二代危險評估方法都是非理論的,一般都相對比較簡單,而且幾乎全是靜態的、歷史的內容。包括伯吉斯的再犯預測研究,克魯克夫婦的再犯預測研究和希德的再犯預測研究。

性質

  1. 伯吉斯的再犯預測研究:最早從事假釋失敗研究的是美國芝加哥大學的伯吉斯教授,對三個矯正機構所假釋的3000名犯人進行了詳細的調查,調查其假釋前的生活經歷,以及有關的其他情況,從收集了資料中選出21個預測因素對假釋犯人的再犯可能性進行預測,創立了假釋犯重新犯罪的預測方法;
  2. 格魯克夫婦的再犯預測研究:1930年格魯克夫婦,用自己獨創的方法對假釋者的再犯情況作了預測研究,使用專門的調查人員對510名男性犯罪人作實地調查,收集入監前、入間中、假釋中以及假釋後四個階段的各個資料,選出可能導致犯罪的因素共50個,然後運用統計技術,選出與犯罪具有重大關聯的八個因素,做犯罪預測。
  3. 希德的再犯預測研究:調查從監獄中釋放的500名罪犯,從他們的生活史中選擇與再犯關聯性較大的15個因素,做預測研究。

不足

  1. 沒有全面考慮在理論上與犯罪行為相關的因素。
  2. 沒有考慮到動圖預測因素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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