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種創新:設計驅動式創新如何締造新的競爭法則》是2014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羅伯托·維甘提(Roberto Verganti)。
基本介紹
- 書名:第三種創新:設計驅動式創新如何締造新的競爭法則
- 作者:[意]羅伯托·維甘提(Roberto Verganti)
- ISBN:978-7-300-18398-5
- 定價:¥52.90
- 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4年3月12日
- 裝幀:平
- 開本:異16全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關於創新的研究仍舊非常局限,要么聚焦於由技術革新所推動的顛覆式創新,要么關注由市場需求推動的漸進式創新。在本書中,創新領域的權 威學者羅伯托·維甘提教授則獨闢蹊徑,將目光投向了上述兩種創新模式之外的第三種創新模式:設計驅動式創新。
設計驅動式創新要求企業先勾勒出未來發展的藍圖,描繪出全新的理念,然後通過產品將這些藍圖與理念傳遞給消費者。像任天堂公司的Wii遊戲機、蘋果公司的iPod音樂播放器,都是設計驅動式創新模式帶來的成果。它們徹底顛覆了消費者對電子遊戲的傳統認知,改變了人們聽音樂的方式。
設計驅動式創新要求企業先勾勒出未來發展的藍圖,描繪出全新的理念,然後通過產品將這些藍圖與理念傳遞給消費者。像任天堂公司的Wii遊戲機、蘋果公司的iPod音樂播放器,都是設計驅動式創新模式帶來的成果。它們徹底顛覆了消費者對電子遊戲的傳統認知,改變了人們聽音樂的方式。
作品目錄
前 言 /001
設計驅動式創新,締造新的競爭法則
第1章 設計驅動式創新:第三種創新 /011
為什麼阿特米德公司的燈具傳達出人性的光輝
設計驅動式創新,企業成長的強心劑
揭開設計驅動式創新模式的神秘面紗
向消費者傳達一種全新的理念或願景
詮釋產品獨特的內在意義
第一部分 設計驅動式創新的本質
第2章 賦予產品獨特的內在意義:設計與產品內在意義的關係 /033
設計的定義,如萬花筒般讓人眼花繚亂
設計,賦予產品獨特的內在意義
產品的內在意義與產品語言
第3章 激進的推動力:顛覆式創新與產品內在意義的關係 /055
對產品內在意義的顛覆式創新
企業與消費者距離越近,就越難實現真正的創新
三種創新戰略的取捨之道
第4章 技術的頓悟:技術創新與產品內在意義的關係 /077
Wii遊戲機與任天堂公司的逆襲
Swatch,用手錶拯救瑞士制表業
iPod,技術革新推動產品內在意義創新的典範
給企業技術部門的啟示
給技術供應商的啟示
第5章 在高淘汰率的市場中創造經久不衰的產品:設計驅動式創新的價值與挑戰
/109
設計驅動式創新模式的價值
不要陷入創新接力賽:延長產品生命周期
設計驅動式創新模式的三大挑戰
第二部分 設計驅動式創新的4大環節
第6章 詮釋:構建“詮釋者”關係網路 /137
在創新的路上你不是孤軍奮戰
設計論述:構建“詮釋者”網路
誰是文化的“詮釋者”
誰是技術的“詮釋者”
第7章 傾聽:尋找並吸引關鍵“詮釋者” /159
兼聽則明
偏態分布的關鍵“詮釋者”
誰是轉換者與中介人
將企業“浸入”創新過程中去
吸引關鍵“詮釋者”
不斷尋找新的關鍵“詮釋者”
第8章 創新:提出全新的願景與理念 /197
案例1:阿萊西公司的Tea and Coffee Piazza項目
案例2:阿特米德公司的Light Fields項目
案例3:百味來公司的Beyond Primo Piatto項目
在產品開發階段堅持初衷
第9章 推廣:善用“詮釋者”的影響力 /215
發揮“詮釋者”的巨大潛力
巧用文化載體
捍衛你的新理念
第三部分 設計驅動式創新能力的構建
第10章 成為設計驅動式創新實驗室:組織條件 /227
三種獨特的能力
關係優勢,與關鍵“詮釋者”建立並保持專屬性合作關係
在設計驅動式創新模式下企業應具備三種盈利能力
第11章 管理者=藝術品經銷商:管理者的職責 /243
管理者的三大重要職責
跳出原有關係網來思考
高管在成為高管之前也是普通人
附錄A /257
附錄B /259
譯者後記 /263
作者簡介
羅伯托·維甘提(Roberto Verganti),創新管理權威專家,米蘭理工大學管理學院與設計學院教授,提出第三種創新——設計驅動式創新的新視角,關於義大利設計管理的研究榮獲義大利設計界最高榮譽——金羅盤獎。潛心研究創新管理二十餘年,他主持的【管理、設計、創新實驗室】(MaDe In Lab)專門為企業管理人員提供設計及創新方面的教育培訓項目,並擔任多家全球500強企業的顧問,為企業高層提供專業意見。其研究成果已在《管理科學》及《哈佛商業評論》等多家權威期刊發表。哥本哈根商學院客座教授,也是《產品創新管理學報》(Journal of Product Innovation Management)編委及美國設計管理協會(Design Management Institute)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