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理財平台隸屬於上海瑞漫部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註冊資本5000萬元。總部位於杭州,在上海、寧波、紹興等地設有分部,線下業務及配套的風控體系分布在超過30個縣市。第一理財與承擔文化產業傳播職能的官方機構及多家業內專業機構進行戰略合作,意在促進藝術品的流通、承擔為藝術品藏家提供優質融資平台的重要職能,最終促進我國文化產業發展,提高國民藝術鑑賞及文化素養。
基本介紹
- 網站名稱:第一理財
- 主辦單位:上海瑞漫部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
- ICP備案號:滬ICP備15000576號
平台簡介
平台原理
安全保障
通過三方面的措施來保障項目安全:首先,藏品經過多家專業第三方機構鑑定後,進行折扣質押,正確評估市場價值,杜絕贗品可能性;其次,當項目出現壞賬時,由第一理財進行本息墊付,再通過處置質押物回收資金;最後,由專業的公司簽署回購擔保協定,承諾質押物的回收。通過以上的嚴格風控措施,使風險降到最低,截止目前,還未出現過壞賬的情況。
“第一理財”通過提取平台自有資金、對合作機構收取固定比例的保證金以及對項目計提風險儲備金,設立了風險保證金制度,並於“建設銀行”(易寶支付)開設專用賬戶,一旦項目延期、出險,將進行先行賠付。
第一理財與易寶支付達成平台資金託管協定,設立專用託管賬戶,由易寶支付對賬戶及資金流動做全程管理,規範項目資金專款專用,杜絕平台不合規操作,確保用戶資金安全。
第一理財擁有一支專業、高效、經驗豐富的技術團隊,以其10年以上的行業經驗,採取銀行級數據安全技術手段,128-256位強制加密技術,對用戶的賬戶及個人信息進行保護。同時,第一理財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規定,未經您的許可,不會向任何第三方公司、組織和個人披露您的賬戶及個人信息。
平台合法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第一理財平台項目利率合理,屬於法律保護的範圍。
電子借款契約的法律效力
《契約法》第10條:當事人訂立契約,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第11條:書面形式是指契約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依據上述法律規定可見電子契約是我國法律明確認可的一種契約形式,所以效力可以等同於傳統的紙質契約。
平台撮合的法律效力
《契約法》第23章專門對“居間契約”作出規定,其第424條明確定義為:“居間契約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契約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契約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契約”。第一理財平台是合法設立的中介服務機構,致力於為民間借貸業務提供優質高效的撮合服務,以促成借貸雙方形成借貸關係,然後收取相關報酬。此種居間服務有著明確的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