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國家文化消費試點城市

第一批國家文化消費試點城市由文化部辦公廳於2016年6月23日公布。

公布通知,詳細名單,

公布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
根據《文化部財政部關於開展引導城鄉居民擴大文化消費試點工作的通知》(文產發〔2016〕6號)要求,在各省(區、市)積極申報的基礎上,根據文化部文化產業專家委員會評審意見,經商財政部研究確定第一批國家文化消費試點城市名單(第一次),現予以公布。
請各省(區、市)文化廳(局)牽頭組織本省(區、市)試點工作,督促試點城市認真落實試點工作方案,切實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好資金、激勵措施、宣傳推廣等保障工作,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特此通知。
附屬檔案:第一批國家文化消費試點城市名單(第一次)
文化部辦公廳
2016年6月23日

詳細名單

第一批國家文化消費試點城市名單(第一次)
1. 北京市
2. 天津市
3. 河北省石家莊市
4. 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
5. 遼寧省瀋陽市
6. 吉林省長春市
7.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8. 上海市
9. 江蘇省南京市
10. 浙江省寧波市
11. 安徽省合肥市
12. 江西省南昌市
13. 山東省青島市
14. 河南省洛陽市
15. 湖北省武漢市
16. 湖南省長沙市
17. 廣東省廣州市
18. 廣東省深圳市
19. 重慶市
20. 四川省成都市
21. 四川省瀘州市
22. 貴州省遵義市
23. 雲南省麗江市
24. 甘肅省蘭州市
25. 青海省黃南藏族自治州
26.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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