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鳳詔

符鳳詔(?—1858),字鸞章。清朝官員,官至江蘇江寧知縣。

基本介紹

  • 本名:符鳳詔 
  • 字號:鸞章
  • 所處時代:清代
  • 去世時間:1858
人物簡介,經歷,

人物簡介

符鳳詔:(?—1858)字鸞章。祖諱兆熊,父諱永牆。幼從父於蜀,謙謹好學,書工筆扎文祠。道光初筮仕廣西署馬平縣穿山鎮巡檢地方清苦,人緣頗好,上充寬待優客,所管地方紳民安靜。道光十年(1830年)署古寨巡檢。古寨俗陋,頗難教化。公秉公向事,不貪銀錢,不留罵名,沒半年,紳士、民間士苗以及外來買賣人等無不稱德。歷來所向之案,上憲未曾駁回過。任二年,兩憲考語云:查符鳳詔在穿山古寨兩任素有清廉之名,該員幹練有為,諸事可靠,憲為出力之員於地方大有裨益,奉委兼理柳城縣事,又札委往羅城縣改裝衣帽,密分天地會匪。九月札委緝捕三防與貴州交界處所結盟會匪,往返兩月舒獲三十餘名。

經歷

道光十一年(1831年) 調署三防理苗主簿。三防萬山環繞,深為險隘,土苗童搖夷人四種毗連黔楚,盤查奸宄尤為重要,將及一年地方安靜、官民相依,匪徒斂跡,任二年補授賀縣信都司巡檢,旋奉委代理賀縣捕廳,將及兩月歲秒,始回信都,次年春兩赴賀縣出差押解秩審人犯赴郡,三月初七回署代理賀縣縣丞。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告假回籍養親,行李蕭然,為項宜人在蜀年老,無人侍俸。九月束裝赴蜀,二十五年(1845)年正月方抵達成都,二十八年(1848年) 由蜀歸里。公性謙和,敦族情,重義舉。瓦南北東西莊吉相賀、兇相吊,元使有闕儀。鹹豐八年(1858年)七月二十七日卒,七十有四,無子,以縣兄子祿祥為嗣,任江蘇江寧知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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